巡回审判车及审判车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巡回审判车及审判车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民丰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及审判车附属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HTMFZFCG(2018JZ)27号(三次)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委托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及审判车附属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HTMFZFCG(2018JZ)27号(三次)
三、采购单位名称:民丰县人民法院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法院巡回审判车及审判车附属设备项目
(2)采购预算:914321元人民币(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民丰县人民法院
(6)交货日期:按照业主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到民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和备案,否则拒绝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正常工作期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均为北京时间)。请携带相关资质前来购买标书,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办公室,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
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名义足额汇入(存入)以下账号)
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民丰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8年10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0月9日之前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民丰县麦迪尼也提东路一号
十五、联 系 人:官政 电 话:****-******* 传 真:****-*******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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