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供热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三号供热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三号供热站一期工程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发改发[2010] 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助和县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Ⅰ标段:锅炉厂房及附属工程
Ⅱ标段:铺设供热管道工程
Ⅲ标段:高低压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城;
2.3建设规模:新建锅炉厂房1座2500平方米,烟囱1座(高60米,出口直径3米),并配套建设场区、配电及附属设备;铺设三号供热站?南苑小区---四中供热管道4.6公里;
2.4计划工期:2010年4月5日-2010年10月15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2.6项目总投资:25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工程招标Ⅰ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Ⅱ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Ⅲ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固原办事处(详细地址:固原市设计院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外地企业需带进宁许可证)报名。
4.2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阳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起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彭阳县城
邮 编: 756500
联系人: 袁治栋
电 话: 159*****1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设计院一楼
邮 编: 756000
联 系 人: 屈晓敏
电 话: 139*****211
传 真: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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