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公安局特警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鸡西市公安局特警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特警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鸡西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鸡冠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17: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09:00至2018年10月08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 | ||
预算金额 | ¥1347.8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女士、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744 | ||
采购单位 | 鸡西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与建工街交口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经办人:王静****-******* | ||
代理机构名称 | 哈尔滨海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昌路80-8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女士、王女士156*****744 | ||
附件: | |||
附件1 | ********DBF112F30FB775B"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鸡西特警营房维修改造工程、09-26(1).doc |
哈尔滨海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特警营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特警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Y2018-ZC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6*****7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与建工街交口处
联系方式:采购项目经办人:王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海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女士、王女士156*****74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昌路80-8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小班子人员要求:拟任的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的施工员(工长)不少于1人并具备土建专业岗位证书;拟任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土建专业岗位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7.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00至2018年10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5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小班子人员要求:拟任的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的施工员(工长)不少于1人并具备土建专业岗位证书;拟任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并具备土建专业岗位证;
6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报名前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报名前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8月)的纳税缴纳证明;
8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15年至2017年);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1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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