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18﹞6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紫阳县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

2.2计划工期150天,质量标准合格。

2.3招标范围: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施工,工程估算价:约670万元;

第二标段:紫阳县洄水集镇安置点防洪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类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委派项目经理必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施工管理业绩,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业绩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可查询(附网站截图)。

3.3本次招标要求监理类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师资格,资格证件有效,并具有防洪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投标人及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信用以及业绩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可查询(附网站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927日至20181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日、休息日除外),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世纪新村南三组团2栋103室)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须经现场查验属实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协会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紫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阳县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紫阳县城紫府路中段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世纪新村南三组团2栋1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2018年9月26日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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