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舆情分析、研判、引导中心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舆情分析、研判、引导中心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共志丹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志丹县信用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舆情分析、研判、引导中心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舆情分析、研判、引导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L2018-055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共志丹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志丹县信用管理办公室)
地址:志丹县
联系人:张志和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1
联系人:冯艳乐
电话:182*****654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
1 | 互联网舆情系统采购 | 1 | 套 | *******.00 | 自用 | |
2 | 监理服务采购 | 1 | 个 | 70000.00 | 自用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不满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上述资料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09-27 08:00:00至2018-10-08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新城锦绣东方A座八层8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提供3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19 09:0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5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5
3、开标时间:2018-10-19 09:0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5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5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654
2、开户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
4、账 号:********9351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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