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翁解村中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村民自建”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翁解村中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村民自建”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翁解村中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村民自建”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翁解村中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村民自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土领通【2018】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简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翁解村;
2.2 项目规模: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简嘎乡人民政府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2.3 计划工期: 4个月;
2.4 招标范围: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简嘎乡人民政府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月 26 日至2018年 9 月 30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在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清湾水E区E2栋30-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08 日15时 00分, 地点为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清湾水E区E2栋3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简嘎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简嘎乡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清湾水E区E2栋30-1 |
邮编: | / | 邮编: | 561200 |
联系人: | 刘卫东 | 联系人: | 陆 工 |
电话: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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