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公安局保洁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灌云县公安局保洁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灌云县公安局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GYZFCG********3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灌云县公安局委托,就 灌云县公安局保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保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YZFCG********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会议室的设备、地面、墙面、门窗等卫生保洁,院内区域及公共走道的卫生保洁(不包含有关保洁耗材用品的采买)。



序号



会议室



面积(m2)



1



201



60.52



2



202



106.08



3



203



71.4



4



901



61.2



5



1007



104.72



6



1706



55.76



合计





459.68





序号



院内区域



面积(m2)



1



草坪



2011.44



2



停车场



3998.4



3



广场



3531.58



4



道路



6405.33



合计





15946.75





序号



公共走道



面积(m2)



1



二楼大厅



238.76



2



二楼平台



291.9



3



二楼台阶、坡道



530.25



4



电梯间(2、9、10楼)



165.6



5



电梯间(1、3-8、11-17)



280.28



6



走廊



938.7



7



西楼梯间



114.75



8



东楼梯间



172



合计





2732.24



注:每个楼层2个卫生间,4部电梯,2个楼梯。



2. 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云台大道1号;



3. 服务期:两年。(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4. 招标控制价为67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5.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甲方将在次月5号前(遇有法定假日时间顺延)支付给乙方上一月承包费,每次付款均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票据。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保洁服务等内容)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四、竞争性谈判具体要求:



报价:投标人应考虑多轮报价,根据谈判内容现场对所报价格应当组织三轮报价,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格中标。



五、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0月10日8:3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9:00



竞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确认为准,逾期视按放弃投标权利处理。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自行换取(换取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电汇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3096



开户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 朱亚娟 电话****-********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公章):灌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1*****751



联系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云台大道1号



2、招标代理公司(公章):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510



邮编:222000



2018年9月27日




























一总 则



1.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



2.采购预算



2.1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



3.工程概况



3.1 现场条件:满足要求。



3.2 采购范围、要求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



4.资金来源



4.1 详见采购文件招标公告。



5.采购方式



5.1 详见招标公告。



6.符合谈判资格的竞标人:



6.1 竞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否则该竞标人竞标无效。



6.2 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应承担谈判采购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7.谈判采购费用



7.1 不论谈判采购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8.质疑



8.1 竞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政府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2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竞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受理质疑并作出答复。



8.3 竞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8.4 竞标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竞标人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竞标人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企业,质疑竞标人为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5 授权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授权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竞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6 质疑竞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竞标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



(2)质疑书内容符合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质疑竞标人修改后重新提出质疑;



(2)质疑不属于本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的,应告知质疑竞标人。



(3)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书面告知质疑竞标人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自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8.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投诉



投诉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0.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10.1 要求提供的工程内容、谈判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分为八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三章 竞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1.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11.1 竞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2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人负责。



11.2 竞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竞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竞标人自负。



11.3 所有问题的解答,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竞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12.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竞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12.2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2.3 当采购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竞标报价



13.竞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3.2 投标人就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14.竞标货币



14.1 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四竞标文件的编制



15.竞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5.1 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竞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竞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竞标被拒绝。



16.竞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6.1 竞标人的竞标文件以及竞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6.2 竞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7.竞标文件构成



17.1 竞标人编的竞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内容,并按以下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7.1.1 商务文件



(1)竞标函: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竞标函(格式)”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2)开标一览表:按第三章竞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格式)”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7.1.2 技术文件



(1)服务承诺;



(2)其他相关资料;



17.1.3 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保洁服务等内容);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在资格审查中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7.2 竞标人应当使用竞标文件第三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填写不下时竞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8.竞标文件有效期



18.1 竞标文件的有效期60天。



18.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竞标人协商延长竞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9.竞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9.1 竞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9.2 竞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19.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谈判。



19.4 竞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9.5竞标人制作的竞标文件应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竞标人应准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二份。竞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0.  竞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不按本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0.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⑤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 竞标文件的提交



2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1 竞标人应将竞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所有正本一包,所有副本一包),并在密封处签字或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均可),否则不予接收。



21.3 竞标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等内容,否则不予接收。



22.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2.1 竞标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竞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



22.2 采购人推迟竞标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竞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竞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2.3 在竞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标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3.竞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在竞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竞标报价,必须注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报价。



23.2 竞标人修改或撤回竞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第2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六谈判及评标



24.  开标



24.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组织谈判,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会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24.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宣布唱标、监标(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和记标人员名单;



(4)竞标人代表检验竞标文件密封及标记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唱标及勘误:唱标时将启封竞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竞标人在其竞标文件中的竞标人名称、竞标报价和服务期等以及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检验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唱标顺序按各竞标人提交竞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会议结束。



24.3 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包括竞标人名称、竞标总报价、服务期等)。



24.评标程序



24.1 成立谈判小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采购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4.2 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参加竞标竞标人的竞标情况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中标的标准等事项。



24.3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名单。谈判小组从参加竞标的竞标人中评审出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竞标人。谈判小组邀请通过资格评审的竞标竞标人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24.4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内容、服务期、要求提供的商务和技术相关文件、竞标报价等,竞标人资格文件条款不属于谈判内容。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竞标竞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



24.4.1谈判小组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到顺序与各竞标人进行每轮谈判。



24.4.2 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每轮谈判。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谈判,并自觉接受上述证件的检验。竞标人不参加谈判的,视为竞标人放弃竞标。



24.4.3 谈判小组与竞标人进行谈判的内容,各竞标人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谈判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竞标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至谈判小组,否则视为竞标人放弃竞标。



24.4.4 谈判小组与竞标人可对所修改的应答文件进行三轮谈判,所有竞标人的最后一次应答及报价应单独封装,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至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应将各竞标人的应答材料同时拆封。



24.4.5 谈判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盖公章,经竞标人和谈判小组代表确认后,替代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或竞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竞标文件的一部分和评标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4.6 在谈判过程中,对竞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材料、竞标文件中前后有矛盾的材料允许在谈判过程中进行澄清和修改。



24.4.7 所有竞标文件的审查、技术澄清、谈判及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负责人由谈判小组在专家评委中选举产生。



24.5 竞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竞标文件中竞标函内容与竞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函为准。



(2)竞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标文件的竞标报价,竞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竞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竞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标将被拒绝并且其竞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24.6 评标工作将采取不公开方式进行, 谈判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竞标文件的评标、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7 竞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谈判资格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6.1 评标原则。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竞标人接触。



26.2 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26.3 评标办法。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27.竞标文件的澄清



27.1 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就竞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向竞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竞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竞标人就澄清的问题做出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竞标单位公章,并将作为竞标内容的一部分。



七成交结果



28.成交人的确定



28.1 要据采购人的授权,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29.成交通知书



29.1 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9.2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采购人向中标竞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竞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谈判竞标文件。



30.签订合同



30.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一份至灌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30.2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0.3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工程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31.1 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通知书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应为中标金额的 10% 。否则,视成交人违约,将没收成交人的全部竞标保证金。



31.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其他事项



32.费用



32.1 本工程的采购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 文”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32.2 综合服务费1050元。



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33.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33.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和通讯地址见招标公告。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 清洁现场的实际情况,为提供卫生、舒适的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云台大道1号;



服务期:两年。(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二、清洁服务范围:



本合同的清洁服务范围为:会议室的设备、地面、墙面、门窗等卫生保洁,院内区域及公共走道的卫生保洁(不包含有关保洁耗材用品的采买)。



序号



会议室



面积(m2)



1



201



60.52



2



202



106.08



3



203



71.4



4



901



61.2



5



1007



104.72



6



1706



55.76



合计





459.68





序号



院内区域



面积(m2)



1



草坪



2011.44



2



停车场



3998.4



3



广场



3531.58



4



道路



6405.33



合计





15946.75





序号



公共走道



面积(m2)



1



二楼大厅



238.76



2



二楼平台



291.9



3



二楼台阶、坡道



530.25



4



电梯间(2、9、10楼)



165.6



5



电梯间(1、3-8、11-17)



280.28



6



走廊



938.7



7



西楼梯间



114.75



8



东楼梯间



172



合计





2732.24



注:每个楼层2个卫生间,4部电梯,2个楼梯。



三、协议时间:于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服务质量达到或超出合同约定标准则续约;合同期内,如服务质量不能达约定标准,则不再续约。



四、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协议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运作。



4、无偿提供清洁工作所需之水电;但因乙方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浪费清洁用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负责本合同约定清洁服务范围内与清洁相关且为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清洁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卫生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项目提供专业化的清洁服务;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清洁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甲方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每期有一名经甲方认可的现场清洁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清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备案;每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楼宇的需要等任何原因,随意将本地区的清洁服务人员调离;确需调离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环境卫生能达标,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清洁服务人员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进行每日联检及月度评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清洁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清洁服务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清洁服务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清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水浸、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工作。



六、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1、保洁员定岗 人(不得低于9人)。乙方保证从年月 日起总即安排人进入现场进行清洁服务;并设置相关管理岗位。



2、工作时间:由甲方单独决定,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清洁服务人员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洁服务。



4、工作质量标准:



5、在清洁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A、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B、在冲洗作业时使用高压水枪;



C、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D、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E、其它节水措施。



七、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甲方将在次月5号前(遇有法定假日时间顺延)支付给乙方上一月承包费,每次付款均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票据。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八、协议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协议履行保证为合同价的10%,在本协议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协议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协议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开展的清洁评审主要以日检的不合格项为依据,并采取每日联合检查的形式。不合格项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两类。



一般不合格:



一般不符合清洁质量检查标准的情况;



严重不合格:



A、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同一区域(指同一单元或方圆10平方米,下同)出现严重脏污或同一区域有三个以上的清洁项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三处或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C、连续三日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不合格。



D、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E、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F、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顾客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G、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员工的。



2、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项,每项扣0.2分,并记录在甲方《巡视检查记录表》中。



3、日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日考核分达到95分者,不扣减协议款;日考核分低于95分者,扣减月协议款的0.1%;周考核分低于95分者,扣减月协议款的0.2%;月考核分低于95分者,扣减月协议款的0.4%。



4、每月一般不合格项总数不能超过450项。



5、在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严重不合格项,直接扣除月协议款的0.3%,但不计入一般不合格项的总数中。



6、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每发生1次争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协议款的1%;与甲方每发生1次打架斗殴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协议款的2%并可要求乙方立即调换清洁服务人员,乙方员工多次发生争吵、打架斗殴事件的,甲方有权参照前述标准扣减合同款项。



7、工作期内如有清洁服务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8、工作期内清洁物料、机器设备、工具等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使用。



9、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二小时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暴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清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协议款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原因所致除外。



10、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甲方不得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



11、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合同履行有效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终止合同履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协商终止事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自动终止情形:



1、乙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影响整体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日考核分低于95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偿付拖欠的清洁服务费用及赔偿因逾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5、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服务达不到标准,或配合不好影响甲方年度满意度调查,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十一、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前述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协议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赔付;



十二、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清洁范围扩大/缩小,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协议相关内容;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下列附件是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清洁外包质量监控要求



2、清洁质量检查标准



3、清洁作业频率标准



(六)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七)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三章 竞标文件格式



(封 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施 工 竞 标 文 件



(资格)



或(商务)



或(技术)













竞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 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



竞 标 函



致: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工程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通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采购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总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二)我方提交的竞标文件在竞标截止时间后的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竞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竞标文件,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竞标文件。



(三)我方授权委托投标 同志(身份证号: )作为我方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四)贵单位所发出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竞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如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的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承包)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竞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 目



灌云县公安局保洁项目



竞标



报价





¥ 元整



(大写)人民币 佰 拾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竞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注:①竞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②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各项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 灌云县公安局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服 务 承 诺



一、在保洁时间内,保洁员必须随时在保洁区域范围内,如发现顾客吸烟等消防隐患、人为损坏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的报甲方保安人员处理。



二、保洁人员必须将所有保洁区域的地面清洗干净,保持地面的光亮。外围保洁人员每天必须将卫生区域保洁干净。



三、保洁员每天收的所有纸壳、废品等,必须在下班前清理干净,以防火灾隐患,另外,严禁保洁员用水浸泡纸壳,甲方一经发现,将对保洁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四、保洁管理人员、保洁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如发现有水龙头、卫生洁具和其它给水设备损坏影响使用,产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将及时转报甲方相关负责人进行维修。



五、甲方在检查保洁工作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如经两次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超过三次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全年无休。若有特殊情况,临时加班,我单位承诺不收取任何增加费用。我单位在本项目任职的保洁人员年龄均在50周岁以下,不低于国家工资标准且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七、明确划分保洁责任区,不遗漏卫生死角,在清洁保洁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因保洁员作业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及材料设备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八、做好卫生间的异味消除和消毒工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 (公 章):



年月日





第四章 评标、竞标办法


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谈判小组由招标人将按现行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专家参加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竞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竞标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竞标人接触。



三、竞标办法:



1.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进行评标。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竞标文件能够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标人中,评审出竞标价格最低的竞标人,但竞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价格相同时,依次按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承诺工期短优先、质量标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各竞标人次序)。



(2)综合评估法:是指对竞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竞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竞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成交单位。



(3)合理低价法



2. 评分标准:



在竞标文件全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成交候选竞标人或者成交竞标人。












标签: 保洁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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