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水厂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和升级工程邀请单位参加比选的函

第一水厂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和升级工程邀请单位参加比选的函

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采用邀请比选,网上公开报名方式,确定第一水厂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和升级工程的比选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第一水厂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和升级工程

二、主要工程内容

(一)7台桶型摄像机、2台球形摄像机,立3根摄像机立杆,安装高音喇叭2套,3T 硬盘两个以上材料甲供。施工单位需采购光纤模块16个,制作3个抱杆支架,光纤熔接盒6个,光电复合缆(12芯单模光纤 2*6平方电缆)1450米,光电复合缆(12芯单模光纤 2*2平方电缆)300米,电杆11根,飞线钢绳1000米,立杆预埋件3套,碳素波纹管500米,土石方开挖回填约400米(500mm*800mm),线路标识桩18个,各系统联动调试。

(二)要求:满足水源保护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实时视频监控并储存录像,可对实时发现的人员情况进行及时制止,也可用于事后追溯,事情回放等。水源保护地图像可以本地实时查看,也可通过运营商网络实时传输到乐山市环保局、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视频监控平台系统。

三、工期

合同签订起三十个日历天。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专业承包资质。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营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比选文件于2018年9月28日09时-9月28日17时到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科,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55号。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2)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六、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即比选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30日10时30分

地点: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55号。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55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其他

本函解释权归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水源地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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