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中心教练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驾培中心教练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驾培中心教练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就“驾培中心教练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第二次采购活动失败,现进行第三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 XFZFCG-2018-14
二、 项目名称: 驾培中心教练车
三、 招标内容: 驾培中心教练车10台,详见招标文件
四、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85万元整。
五、 资金来源: 地方预算内财政性资金
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是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十、报名方式: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时00分(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 年 10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提出质疑。
十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谢俊 陈磊
联系电话:****-*******
地址: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
采购人: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宏兴
联系电话:131*****771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杨官大道181号
标签: 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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