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潢川县公安局台式计算机及装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潢川县公安局台式计算机及装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该局关于购置台式计算机及装订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台式计算机及装订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潢询采[2018]006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100台,自动财务装订机5台,共1个标段,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2、预算金额:575500.00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不良记录者拒绝其投标;②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注册后年度),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查阅营业执照以及相关材料,判定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果不符合经营范围,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
②需提供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人员为该项目服务,投供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1年社保费用证明。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的,需委托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投标,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投供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1年社保费用证明;评标时,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缴交社保费用、近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评标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验。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附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2.自动财务装订机须提供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行政公章及原厂供货证明。
3.台式计算机须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进口商品投标。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5.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3.交易文件的获取
5.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30日23时59分(同报名截止时间)。
5.3.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3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询价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3.4询价文件及资料费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9时30分。
6.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地点
注:开标前会对投标人资格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询价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询价文件的资格性响应。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变造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被查实,尚未评标或正在评标的,取消该投标人参与资格;评标已经结束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终止,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将其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电子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潢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797
联系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跃进路25号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433 ****-********
监督机构: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8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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