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新口岸中心小学饮水机采购
泰州市高港区新口岸中心小学饮水机采购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委托,就其所需新口岸中心小学饮水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泰州市高港区新口岸中心小学饮水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WCZC*******
二、采购需求:饮水机采购(详见询价通知书附件),采购预算9.36万元。
三、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未被列入全国、省市官方采购黑名单;
3、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9:30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招标代理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
五、询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供应商应以现金(密封递交)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退还且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退还且不计利息。询价保证金有效期应在询价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未按本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价格的百分之十,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为电汇或转账。供应商可以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项目验收报告、合同、收据至招标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询价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将被没收:
(1)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2)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
(3)在未征得使用方同意的情况下,拖延交货;
(4)交货质量达不到询价文件要求或询价响应文件承诺的;
(5)供应商在本次询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成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行为的,成交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依照本文件规定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价。若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审原则
1、询价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
入评审程序;
2、询价小组对各响应文件充分审核、讨论、评议后,形成综合意见,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饮水机投标报价相同时,则耗材报价低的优先,耗材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报价人名次排列方法类同。
七、响应文件及报价须知
1、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
(3)供货一览表;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所投净水机品牌在泰州市设有长期有效的专业经销或售后服务网点,以保证售后服务的稳定和质量。[需提供服务网点证明材料,包括门头图片、联系电话、厂家授权证书(非本项目专项授权文件)等];
(7)投标人所投净水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投标人具有2016年以来类似商用净水机业绩,提供与之相对应的合同、验收报告以及《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9)供应商证明其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开评标期间携带备查);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⑤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⑥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⑦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⑧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11)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9)规定的资料。否则,询价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而被拒绝。
2、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每份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外封袋上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报价包括但不仅仅包括设备费用(含辅材)、制作、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管理、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报价函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
订。询价公告、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7、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受本次询价通知书中各项条款要求。
8、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专家费:900元-1200元(最终按实际发生支付),上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
9、付款方式:经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一个月无故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免息付清。
10、质保期要求:本项目免费质保期均为二年(除采购清单特别注明以外),质保期自验收结束之日开始计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1、交付(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完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2、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6)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有询价通知书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8)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9)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
(10)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2)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格证明文件等);
(1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的。
九、联系方式
1.代理公司: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
联系人:孙华
邮箱:********4@qq.com
2.招标人: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联系人:洪老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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