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二期(涉农街道和全区河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二期(涉农街道和全区河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并经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以西政办通[2018]7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卫一体化二期(涉农街道和全区河道)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采购阶段的投标外,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管辖区内三个涉农街道,即碧鸡街道、团结街道和海口街道以及全区河道。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卫专用车辆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垃圾中转站的新建及提升改造,公共厕所提升改造,河道保洁船只的购置及更新,垃圾收集容器的购置及更新等,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环卫专用车辆设备购置 | 按测绘的道路和绿化清扫保洁面积,以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量测算,共需购置环卫专用车辆665辆,其中: 吸粪车3辆,垃圾收集清运车1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626辆,道路洗扫作业车9辆,路面冲洗车5辆,路面养护车3辆,洒水车3辆,护栏清洗车1辆,微型扫路车2辆。 | 2 | 垃圾中转站新建及提升改造 | 分别在碧鸡、团结街道办新建1座水平式移动垃圾压缩站,共有8座存量垃圾中转站,其中30T规模的7座,50T规模的1座。按8年提升改造标准,按相应年份进行提升改造。 | 3 | 公共厕所 | 共有存量公厕4座,均位于海口街道办。按7年提升改造标准,按相应年份进行提升改造。 | 4 | 河道保洁船只的购置及更新 | 按全区测绘河面保洁面积及工作量测算,新购7只河面保洁专用玻璃钢保洁船。按8年提升改造标准,按相应年份进行更新。 | 5 | 垃圾收集容器购置及更新 | 新购1724个垃圾桶。按3年提升改造标准,按相应年份进行更新。 |
2.1.3运营范围及内容 (1)道路清扫保洁运营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各类道路(含绿化带、边沟)、广场、公园,面积共计*******.28㎡。 a.人工清扫、保洁; b.机械洗扫、清洗、洒水降尘,机械保洁; c.道路绿化带的垃圾捡拾和保洁:清除绿化带内的纸屑、烟蒂、果壳、塑料袋、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污物和杂物,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做到花卉、苗木上无垃圾悬挂,花卉苗木丛中无垃圾夹藏; d.隔离护栏的清洗、保洁; e.可视范围内两米以下小广告清除。 f.环卫应急、洪涝预防、凝冻及雪化处理、环卫突击整治,环卫专项保障等。 (2)垃圾收运运营范围及内容 垃圾收集运输的边界是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运输至垃圾中转站或直接清运至焚烧厂,西山区3个涉农街道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55吨/天,做到日产日清。运营内容主要包括: a.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 b.居民大件垃圾收集运输; c.水域垃圾的收集运输。 d.10座垃圾中转站运营管养、维护及设备设施提升改造。 (3)河道保洁运营范围及内容 全区河道进行保洁作业,保洁水域面积为*******.23㎡,其中主城区水域面积为568327㎡。打捞和清运河面垃圾、有害或废弃漂浮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等。 2.1.4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638.60 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运作方式为 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扩建-运营-移交)+ T0T(转让-运营-移交)。其中计划2020年度新建的垃圾中转站、新购的环卫专用车辆、新购的保洁船只、新购的垃圾收集容器等采用BOT模式运作;存量资产运作模式采用ROT+ T0T模式运作。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西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组建项目公司(SPV)(其中:城投公司持股 30%,社会资本持股 70%),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在运营期间拥有项目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 2.2.2政府将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西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 2.2.3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于国家及省市级补助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市区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申请人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缺口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社会资本协助项目公司足额融资到位,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等融资风险。 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资本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为债务资金,本项目债务资金为2547.02万元,占调整计算后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社会资本协助项目公司足额融资到位,政府不再承担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等融资风险。 2.2.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14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仍为14年。具体合作期限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和项目公司在PPP合同中约定。 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资产计价相关权利等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定程序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 2.2.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整治行业,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政府补助来源于区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3服务要求及标准 2.3.1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工程建设相应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及相应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组织验收,要求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3.2运营管养和项目运营服务标准: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98号)的内容,达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环卫机械化降尘低尘作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城管通〔2016〕82号)中《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并且满足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重点片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导则(标准)》的通知(昆城管通〔2016〕79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具体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执行。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作业相关行政许可证明性文件。 3.4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具有3 个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的总投资或者运营服务费不低于3000万元且单项合同范围内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或河湖垃圾清理内容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财务状况: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 3.6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不得低于本项目估算投资额(即3638.60万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证明材料可为:银行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提供多项证明材料可进行累加,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但必须是同一时点证明(不同时段的时点证明不可累加),且应能证明所有账户均为申请人所有,否则不予认可。 3.7商业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环卫一体化的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2015年至今)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一月份至六月份连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的税收及社保证明需为相同月份,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在SPV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按照昆明市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许可,办理相关手续。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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