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圩管理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回龙圩管理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回龙圩管理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回龙圩管理区发改委以回发改[2018]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雷井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回龙圩管理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回龙圩管理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790万元,设备购置费195万元,其它费用51万元,基本预备费52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5000m3/d建设工程设计。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1)厂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要构(建)筑物:210m3/h穿孔旋流斜管沉淀池1座;210m3/h重力式无阀滤池1座;210m3/h跌水式曝气池1座;200m3调节水池1座;1000m3清水池1座;600 m3高位水池1座(维修防渗加固);加药消毒房1座(含加药间、消毒间、维修间、电气室、药剂储存室);加压泵房1座;实验楼1座。

(2)主要净水设备:潜水泵(Q=125m3/h,H=16m)5台;三段式DN300管式静态混合器 1台;流量计1台;机械式搅拌桶D=250cm 2套;混凝剂投加设备 2套;潜水泵(Q=125m3/h,H=50m) 3台;软化水设备(Q=210m3/h) 1套;二氧化氯消毒设备 1套;水质检测设备 1套;

(3)附属配套工程:厂区排水工程、厂区道路工程、厂区围墙工程、厂区挡土墙工程、厂区亮化工程、厂区绿化工程、围墙外机耕道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图纸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质量要求合格产品,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列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资质等级的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上不得超过2家。

(5)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联合体协议书)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风荷路8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视为原件,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要另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8)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及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资料(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注:以上资料须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4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须委单位法定代表人(以联合体单位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现场踏勘

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0.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30分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雷井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37*****3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39*****028

邮 箱:********5@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改扩建 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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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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