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乡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州镇片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GLZC2018-G2-00002-GXHT)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乡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州镇片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GLZC2018-G2-00002-GXHT)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州县乡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州镇片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已由 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关于全州县乡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全发改研字[2018]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申请银行贷款和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州县乡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州镇片区)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全州县全州镇(政府院内)

2.3建设规模:全州镇片区住房安置158户,新建安置住宅9381平方米,配套建筑94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地面硬化等设施。(具体以实际为准)

2.4合同估算价:约2100万元(以财评为准)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4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11 月至2019年6 月。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其中: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项目的(1)总平方案设计,对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方案设计及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的优化、修改工作;(2)初步设计及概算(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包括设备及材料清单,编制及评审费用由总承包方负责,招标人不在额外支付该项费用,总承包方自行考虑在报价中);(3)施工图设计;(4)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5)设计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调配合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接收使用。

2.7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8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丙级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 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9 月27日至2018年 10 月9日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年 09 月27日至2018年 10 月 9 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于2018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1)按工程形象进度作为计量周期,付款节点为完成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封顶、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2)关于付款时间与付款比例的约定:完成每层主体结构支付该工程造价的70%;完成每层装修支付该工程造价的70%,工程完成最多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经全州财政评审中心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计量周期:按月进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全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lquanzhou.gov.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lin.cn)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全州县

联系人:赵立辉

电话:157*****858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工业园彰泰新城7栋1单元702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传真:****-*******

招标人(盖章):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部门(盖章):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日期:2018年9 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棚户区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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