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采、编、录、播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采、编、录、播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尖扎县广播电视采、编、录、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尖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委托,拟对尖扎县广播电视采、编、录、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鑫融公招(货物)2018-46

采购项目名称

尖扎县广播电视采、编、录、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0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尖扎县广播电视采、编、录、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类似的经营范围;

(8)投标人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9月27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09/28 08:30--2018/10/09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栋11楼1113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公司开户许可证、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彩色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0/23 10:00

开标时间

2018/10/23 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尖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05 0136 3700 0950 0392

其他事项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尖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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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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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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