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TYYQ********2GC招标公告2018-09-27 16:142018-10-01 17:30四川省化工
      招标项目编号:TYYQ********2GC
      项目名称: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招标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领购:免费
      投标保证金:付费
      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元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 2018-09-27 16:30
      招标文件领购截止时间: 2018-10-01 17:30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0-08 10:00
      招标文件领购地址: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ybty.app.yuecai.com)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元路西段61号天亿新材料产业园区7#库705室,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ybty.app.yuecai.com)
      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在此之前,你单位已通过我公司的考察,现邀请你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中元路1号
      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根据调查报告,对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范围内的3980m3重金属污染土壤,3377 m3土壤气土壤进行修复治理,污染面积、深度和工程量见下表:
      序号深区间污染因子面积(m2)修复量(m3)备注
      10~1m镍******** 
      21~2m镍540540 
      3砷478478 
      43~4m砷854854区域重叠
      57~8m砷609609
      6 3980合计 
      70~1.5m苯、氯仿、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乙苯、1,1,2,2-四氯乙烷、氯乙烯、1,4-二氯苯********土壤气
      2、对一期范围内地块污染土壤进行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及后续评价,通过相关所有评审,并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函复认可,使土地环境污染治理达到招拍挂出让条件。
      (1)根据前期定量评估的结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并确保通过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完善勘察设计及配合评审;
      (3)根据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修复治理施工实施方案对原址场地超标污染土全部进行清挖,并通过第三方后评估单位监测及检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并确保取得原址场地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函复文件;
      (4)根据修复治理施工实施方案对清挖出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接受监理及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函复文件;
      (5)负责污染土清挖及转运、筛分、暂存和最终处置过程中的安全;
      (6)负责应控制并处理在实施污染土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2、质量标准:合格
      勘察及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3、工期要求
      2018年10月31日前完满足交地条件,2018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的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2015年~2017年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能反映近三年的连续盈利能力。
      (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须具有至少两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类似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业绩。
      (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勘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为2018年 10月 8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元路西段61号天亿新材料产业园区7#库705室。
      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天原集团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http://ybty.app.yuecai.com)。
      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9月27日


标签: 总承包 一体化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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