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设计招标公告
保障性住房设计招标公告
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 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编号:****************11201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设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彭照杉
2.招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花健荣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
6.招标项目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象峰村北段东南侧
7.招标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1900-1-1 至 1900-1-1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8.投资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171000 平方米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凡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合格投标人资格: 有1项类似经验
11.发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0-3-15 8:30:00 至 2010-3-19 17:30: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发售地点: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2010-3-15 至 2010-3-15 送达福建省招标办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林克专 电话: ********583
备注:
招 标 公 告
银设招(2010)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保障性住房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省直单位五四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投资[2010]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保障性住房;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象山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686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1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廉租房1000套)建筑面积约62290平方米;容积率2.5以下(含2.5),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含100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0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廉租房1000套)约人民币10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含廉租房装修)、室外工程、附属工程。
2.6.2. 内容:用地范围总体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廉租房1000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成片开发的住宅生活小区的设计项目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3 月 15 日至2010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 4 月 29 日 9 时2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 4 月 29 日 9时 2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30000万元(一期工程10000万元)、计费额 810.4万元×25%(方案设计)、304.8万元×75%((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计费系数 1.00 ,上下浮动幅度为 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344.96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财政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
8.2.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联 系 地 址: 福州市华林路18号省政府大院内 ;
法定代表人: 彭照杉 ;项目授权委托人: ;
联 系 人: 应绍林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350001 ;
(2)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地 址: 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12层 ;
法定代表人: 花建荣;项目授权委托人: ;
联 系 人: 林克专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361003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 5919 0308 4510 501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面13层;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人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0年3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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