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营运桥梁定期检查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营运桥梁定期检查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营运桥梁定期检查工作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由黔高速营运〔2017〕15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通行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通车超过(即将超过)缺陷责任期的500余座桥梁,含S62余安高速(余凯、凯羊段)、G76厦蓉高速(毕生线)、G56杭瑞高速(毕都段)、G75E(遵贵东线)、G6001沪昆高速(尖小段)等路段的桥梁;2016年前通车的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含G60沪昆高速(镇胜段)坝陵河特大桥、北盘江大桥、(清镇段)红枫湖大桥,G78汕昆高速(板江段)马岭河特大桥等;托管路段的新通车超过(即将超过)缺陷责任期的200余座大中小桥梁及20余座特大桥,含S62余安高速(望安段)、S84天黄高速(天三段、施黄段)、S63凯雷高速等路段的桥梁。

服务期(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服务合同谈判之日起至项目检测验收合格,并提交经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为止。

二、标段划分及主要检测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7个定期检查标段各标段划分及主要检测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路线编号

线路

数量(座)

地区

单位

全长 数量/m

主桥 数量/m

备注

QLJC-1

G6001

尖小线

79

贵阳

营运中心

22539.83

0 

大、中、小桥

G60

沪昆高速(玉凯线)

4

铜仁

营运中心

1994.14

980

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三凯段)

2

凯里

营运中心

1301.8

1260

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凯麻段)

2

凯里

营运中心

918.28

320

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贵新段)

2

贵阳、都匀

营运中心

3898

3666

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清镇段)

1

贵阳

营运中心

654.18

287

红枫湖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清镇段)

1

贵阳

营运中心

360

0

红枫湖特大桥

S25

沿榕高速(思剑线)

14

铜仁

营运中心

13380.748

4309.6

特大桥

G75

兰海高速(贵遵段)

4

贵阳

营运中心

5178.66

1224

特大桥

S15

松从高速(铜大线)

2

铜仁

营运中心

2100.06

0

特大桥

G76

厦蓉高速(清织段)

4

贵阳

营运中心

4024.504

2492

特大桥

另包含:老鹰窝Ⅰ号大桥(监测)和韩家店Ⅰ号特大桥(监测)的健康监测工作

QLJC-2

G75E

遵贵东线

36

贵阳

营运中心

8477.069

0

大、中、小桥

S84

天黄高速(凯里)

133

凯里

东南公司

26309.614

0 

大、中、小桥

G76

厦蓉高速(水格段)

23

都匀

营运中心

18818.135

6019.04

特大桥

G76

厦蓉高速(格都段)

25

凯里

营运中心

21586.1

10624

特大桥

QLJC-3

G56

毕都段

232

水城

营运中心

43278.58


大、中、小桥

G56

杭瑞高速(遵毕段)

4

遵义

营运中心

4932.32

1328

特大桥

G56

杭瑞高速(毕都段)

1

水城

营运中心

1341.4

720

北盘江大桥

G56

杭瑞高速(毕都段)

1

水城

营运中心

621.4

0

北盘江大桥

G56

杭瑞高速(毕都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924.5

360

总溪河特大桥

G56

杭瑞高速(毕都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564.5

360

总溪河特大桥

G56

杭瑞高速(毕都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881.5

538

抵母河特大桥

G56

杭瑞高速(毕都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343.5

0

抵母河特大桥

G69

惠罗线

11

贵阳

营运中心

11054.28

2016

特大桥

QLJC-4

G76

毕生段

172

毕节

营运中心

33134.959

0

大、中、小桥

G76

厦蓉高速(毕生段)

4

毕节

营运中心

2812.08

1698

特大桥

S77

水盘高速

18

水城

水盘公司

21440.32

4618

特大桥

G7611

都香高速(六镇段)

2

安顺

营运中心

2064

0

特大桥

G7611

都香高速(六六段)

4

水城

营运中心

4217.82

580

特大桥

QLJC-5

S62

余安高速(余凯羊段)

250

凯里

营运中心

51888.19

0 

大、中、小桥

S62

余安高速

10

凯里

营运中心

9618.18

2692

特大桥

S50

惠兴高速(镇贞段)

2

兴义

营运中心

2232

1352

特大桥

S50

惠兴高速(惠镇段)

6

贵阳

营运中心

8450

840

特大桥

G6001

尖小线

1

贵阳

营运中心

1035

0

特大桥

QLJC-6

G76

厦蓉高速(织纳段)

60

毕节

营运中心

15292.796

0 

大、中、小桥

G76

厦蓉高速(织纳段)

6

毕节

营运中心

4528.56

2112

特大桥

G76

厦蓉高速(织纳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1470.9

736

武佐河特大桥

G76

厦蓉高速(织纳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734.9

0

武佐河特大桥

S55

遵赤高速(白茅段)

4

遵义

营运中心

2235.78

1696

特大桥

G75

兰海高速(崇遵段)

9

遵义

营运中心

6273.626

3229.2

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镇胜段)

18

安顺、水城

营运中心

17392.74

9442.8

特大桥

G60

沪昆高速(镇胜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1622.72

1088

坝陵河大桥

G60

沪昆高速(镇胜段)

2

毕节

营运中心

534.72

0

坝陵河大桥

G60

沪昆高速(镇胜段)

1

毕节

营运中心

1020

636

北盘江大桥

G60

沪昆高速(镇胜段)

2

毕节

营运中心

384

0

北盘江大桥

S84

天黄高速(天三段)

1

凯里

东南公司

1174.6

0

特大桥

S15

松从高速(天黎段)

2

凯里

东南公司

2289

0

特大桥

S15

松从高速(黎洛段)

2

凯里

营运中心

674.8

644

特大桥

S63

凯雷高速

64

凯里

营运中心

13180.272

0 

大、中、小桥

QLJC-7

S62

余安高速(望安段)

155

兴义

西南公司

42442.18

0 

大、中、小桥

S62

余安高速(望安段)

1

兴义

西南公司

817.5

628

岩架北盘江特大桥

S62

余安高速(望安段)

1

兴义

西南公司

189.5

0

岩架北盘江特大桥

G78

汕昆高速(板江段)

9

兴义

营运中心

11477

1410

特大桥

G78

汕昆高速(板江段)

1

兴义

营运中心

1396

670

马岭河特大桥

G78

汕昆高速(板江段)

1

兴义

营运中心

700

0

马岭河特大桥

另包含:老鹰窝Ⅱ号大桥(监测)、虎跳河特大桥(监测)的监控监测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与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具备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在有效期内);具有桥梁检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 318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的信用评价等级;(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3)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交通运输部质监局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按上述规定,信用等级(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企业可以对上述7个标段中的5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能中3个标; A级企业可以对上述7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 B级企业可以对上述7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 C级企业可以对上述7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单位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sggzyjyzx.cn/)办理CA认证证书后网上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gzzbw.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edc.cn网站上发布。

七、投诉举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不予受理。电话:****-********

八、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1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财富中心9楼

邮编: 550081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

传真: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电话:****-********

发布日期:2018年9月27日

附件:

1、资格审查内容

2、评标办法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附件1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资质)

资 质

业 绩

最低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与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 具备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在有效期内),具有桥梁检测能力。

附件2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业绩)

项 目

业 绩

最低要求


附件3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人员强制履约标准)

(对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

人员

强制性要求

最低数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桥梁检测专业或桥梁隧道检测专业)。

1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桥梁检测专业或桥梁隧道检测专业)。

2

试验检测师

试验检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5年以上检测经验,并持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桥梁检测专业或桥梁隧道检测专业)。

4

其他技术人员(无需提供资料)

初级职称及以上,持有省级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至少有2年以上桥梁检测经验(检测专业:桥梁检测专业或桥梁隧道检测专业)

4

注: 1. 资格审查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除其他技术人员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次招标阶段其他技术人员不需要提供资料。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合同谈判时应提交上述技术人员相关资料,人员资历应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标准要求。

2.按资格审查资料中表3-1-1《拟投入本合同主要检测人员资历表》提供有效真实清晰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试验检测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整个招标及服务期内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师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参保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5.信用等级“AA”的投标人最多可推荐为人员不重复的最多三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人员不重复”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师、检测员(含投标人为满足评标办法加分原则额外增派的试验检测师)均不重复。


附件4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设备、设施)

(对各标段投标人主要仪器、设备、设施的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回弹仪

2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2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2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2

钢筋锈蚀测量仪

2

混凝土电阻率测量仪

2

氯离子含量测定仪或化学滴定装置

台(套)

1

工业视频内窥镜

2

水准仪

2

全站仪

2

冲击钻

2

变形测量装置

2

桥梁检测车

1

相机

4

越野车

2

索力动测仪

2

激光测距仪

2

无人机

2

注:1、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投标文件将不能够通过评审。

2、以上是对投标人派驻到工程现场设备的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投入满足要求的各类设备,并如实填写表4,以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设备)。

3、桥梁检测车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彩色扫描打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对上述设备至少各提供一台(套)清晰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测量设备提供在检定周期内的检定证书,桥梁检测车(自有)、工业内窥镜、相机、越野车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以备资格审查。


附件5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资格标准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交通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4. 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 各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精神,确定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评标办法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营运桥梁定期检查工作项目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了按计划、高效率地做好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商务和技术评分;

(6)投标报价得分;

(7)财务评分;

(8)综合评分;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0)编写评标报告。

4.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检测设备、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如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5.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公章。

b.投标文件各种表格齐全完整,内容清晰可辨;

c.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d.投标文件标明了正、副本,数量满足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清晰扫描件。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的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内。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在投标书签署的日期之前。

(5)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投标报价得分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6.2 技术评审(总分40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检测技术方案(20分)

a、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T H21-2011)编制技术方案(若出现异议,以“JTG H11-2004”为准)。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b、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几何形态参数测量。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c、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结构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d、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结构物外观检查(桥面系)。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e、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结构物外观检查(支座)。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f、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结构物外观检查(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梁桥)。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g、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结构物外观检查(墩台与基础)。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h、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桥梁构件编号。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i、工期满足要求,进度组织安排合理,措施齐全,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j、图表规范正确,检测方案合理可行。一般,得1.2分;较好,得1.6分;好,得2分。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0分)

a. 对被检桥梁结构受力特性的把握、对已产生病害及其原因的分析,一般,得6分。

b. 对被检桥梁结构受力特性的把握、对已产生病害及其原因的分析,较好,得8分。

c. 对被检桥梁结构受力特性的把握、对已产生病害及其原因的分析,清晰透彻,得10分。

(3)对被检桥梁典型病害的处治建议(5分)

a.建议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b.建议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4分。

c.建议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5分。

(4)交通安全组织设计(5分)

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要求编写,方案完善可行,措施齐全,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相关图表规范正确。基本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良好的得4分,优秀的得5分。

技术评审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6.3 商务评审(总分5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检测人员及机构设置20分

a、项目负责人7分:

(a) 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得4分。

(b)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的基础上,每提供1个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b、技术负责人7分:

(a) 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得4分。

(b)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的基础上,每提供1个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c、试验检测工程师6分

(a)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得4分。

(b)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试验检测工程师(增加的人员职称、工作年限等相关资格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人员强制性条件要求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材料)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

(2)检测设施和设备3分

(a)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得2分。

(b)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整套附件4所列所有设备,加1分,最多加1分;(3)投标人业绩24分

(a)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每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检测)项目业绩,每个加4分,最多加12分。

(b)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每独立承担过一座主跨跨径≥300m的斜拉桥、悬索桥或拱桥(拱桥主跨需≥150m)的定期检查或荷载试验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或健康监测项目的工作业绩,每座加2分,最多加8分(需至少含1座斜拉桥或悬索桥业绩);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每独立承担过一座主跨跨径≥150m的高速公路连续刚构桥梁的定期检查或荷载试验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或健康监测项目的工作业绩,每座加1分,最多加2分。(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含多座以上桥型,均可以累计计算。)

上述评分中,(a)与(b)项评分时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c)投标人具有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的营运高速公路(路网)桥梁监测或国家干线公路网长大桥梁抽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加1分,最多加1分。

(d)投标人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交通行业研发工作的实验室(或中心),或承担过高速公路桥梁方面科研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且研究成果获得省级、部级以上学会、交通主管部门、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或投标人参与过与公路养护、维修或检测等有关且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或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编制(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合同、成果文件等)的,每有一个项目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

(4)信用评价3分

在信用等级评价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最新信用评价为AA级得3分;A级得1.5分。B级不加分,C级减1.5分。

6.4投标报价得分(总分10分)

6.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格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者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财务得分的计算。

6.4.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a)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递交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b)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投标函文字(递交函)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文字报价(除去被开标当场宣布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且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范围内(含85%和100%)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4;若D1<D,则E=0.2。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2~3名为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等,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高的排序在前;如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如投标报价相等,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列在前。

若信用等级“AA”的同一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标段编号顺序可被推荐为拟派人员不重复的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在排名第一的标段中拟派人员出现重复,则按照标段编号顺序推荐其为一个(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被推荐的合同段,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信用等级“A”的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标段编号顺序推荐其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提出中标侯选人推荐意见并编写评标报告,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3天内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及相关网站上将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评标报告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备确认后,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附件1.评标报告

附件2.评标细则

附件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4.开标记录表

附件5.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及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6.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7.财务建议书开标报价记录表

附件8.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9.算术性修正表

附件10.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表

附件11.投标人综合评分汇总及排序表

附件1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定期检查 营运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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