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所需车辆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所需车辆招标公告

长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所需车辆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开始时间: 2010-03-16 截止时间: 2010-03-23
撰写人: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车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
项目名称:长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所需车辆竞争性谈判项目
项目概况:SHF5030XZH指挥车1辆:1、采用15座伊斯坦纳汽车底盘,发动机符合国四排放要求。 2、车辆定位系统: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通过电信3G网络传输定位信号。 3、摄像装置:车顶装有摄像机一体化云台,360度无限位旋转,仰视角不小于90度。摄像头光学变焦不小于22倍、电子变焦不小于10倍。 4、监视装置:前排装有大于7吋液晶彩色显示器,车厢内后部装有32吋液晶彩色显示器。 5、录像功能:支持单路实时H.264高清图像记录,采用SD卡储存,容量不小于8GB,可直接取卡。 6、图像传输方式:采用电信3G网络。 7、照明系统:装有一盏聚光灯和一盏散光灯,功率均不小于500W,采用低噪声发电机供电,可实现连续照明。照明灯升降高度不小于1.2米,灯座可上下、左右旋转。 8、扩音装置:具有喊话扩音功能,功率不小于200W。 9、车载电台:800兆摩托罗拉车载集群电话。 10、办公系统:车辆中部装有办公桌,可供5人办公开会。 11、提供符合上海城管执法车定位、图像传输监控系统平台和软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为有国家批准生产的厂商或厂商授权销售代理商
3、响应产品近3年有良好类似业绩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3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05室)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厂商生产批准证明、厂商授权经销证明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本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联 系 人:王霞、金哲亮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