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照明设备询价采购
青冈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照明设备询价采购
青冈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公告
青冈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青冈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委托,拟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
项目编号:青采计字【2018】116号
项目名称:青冈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照明设备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照明设备 | 见附件 | 63盏 | 243,650.74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潜在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需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及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本人则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后审,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取消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在公示期内领取询价通知书并报价。
5、询价采购文件获取及报价截止时间: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自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09月30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请到黑龙江省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06室领取询价通知书(免费),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6、本项目详细采购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采购人:青冈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洪涛电话:130*****116
集中采购机构:青冈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06室
采购中心联系人:程晓旭电话:159*****897
青冈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27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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