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穆阳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光伏遮阳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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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 标 公 告

福安市穆阳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光伏遮阳棚工程

1. 邀标条件

本邀标项目福安市穆阳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光伏遮阳棚工程(项目名称)由福安市教育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NO:XX183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穆阳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标。

2. 项目概况与邀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穆阳中心幼儿园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按图施工;

2.3.工程总投资:365823元;(安财审函【2018】号)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

3. 邀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邀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具有:电力工程(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2邀标单位必须是在福建省福安市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3邀标人应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邀标人和法定代表人1比1身份证复印件;

3.4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要清晰)加盖公章,并按规范要求密封。

4.邀标内容查阅和项目学校介绍信开具

凡有意参加邀标者,于2018年9月27 至2018年9月29 日,随带身份证到项目学校施工现场认真踏勘施工场地、道路、堆料场等,同时向学校了解工程有关情况并查阅财政评审价清单(或预算清单)后,持项目学校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递交邀标文件。

5. 邀标文件的递交

5.1 邀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邀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17时0分,地点为福安市教育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邀标文件,邀标人不予受理。

5.3邀标文件递交前请与学校联系,了解施工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价。

5.4邀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外提供联系方式,以便通知邀标时间,否则责任自负。

6、特约事项

6.1项目的分部分项单价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国家定额造价为准。

6.2该项目不计二次搬运费,不签证,按财政控制价。

6.3项目的下降率按教育局规定。开标时需交邀标保证金 元。

6.4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即日起五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6.5为了保证学校师生安全,学校对建设主要材料光伏板质量和售后要求较高,凡参加投标单位提供的光伏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5.1所提供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必须是近三年(2016-2018年)《财富》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企业前100强企业(以网络上搜到并有截图为证);

6.5.2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光伏产品授权书和光伏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5.3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6.6邀标单位须对“特约事项”有明确的响应(即:承诺函),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7. 联系方式

邀标人:福安市穆阳中心小学地址:福安穆阳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38*****8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遮阳棚 光伏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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