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殡仪馆丧葬用品招标文件

北京市顺义区殡仪馆丧葬用品招标文件



(有效期截至2018年9月7日)


根据我局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殡仪馆销售的丧葬用品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丧葬用品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1.招标内容:丧葬用品
2.品种及数量:根据殡仪馆需求供应,数量及品种根据业务数量可增加和减少。
3.服务期限为2年。
4.对生产厂家要求:
(1)厂家必须是合格企业,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2)必须是厂家直销,不通过经销商,以代购代销方式结账,开具正规发票。
三、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函;授权证书;投标报价表;相关资格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投标文件一式四份。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字样。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作为进行投标必须要件。投标单位应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二)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和银行转账。
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转账需携银行转账凭证方能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保证金开户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
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营业部
账号:****************667
(三)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书予以拒绝。
(四)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
(五)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签署合同协议和履行承诺后,予以无息退还;
(六)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4、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能及时到场的。
六、废标处理
(一)违反投标书编制要求中的任一条款。
(二)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
(三)有串标现象或嫌疑的。
(四)所投品种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五)投标书资质文件与资质审核(复印)存件不相符的。
(六)评标小组认为其他应视作废标的。
七、投标人资格:
为履行本合同,参加投标的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项目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单位:顺义区殡仪馆
联系人:吴东来
地址:顺义区殡仪馆院内
电话:********

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
2018年8月31日


丧葬用品

序号

材质

限价(元)

数量(个)

单价(元)

合计(元)

1

实木相框

21

500



2

中白花圈

7

4000



3

仿真供品

5

1000



4

大金银被

15

1200



5

大黄烧纸

23

500



6

孝箍

0.5

15000



7

黑花

10

1000



8

小黄烧纸

6

500



9

加大保护罩

95

200



10

大蜡

14.5

1000



11

手绣棺罩

40

1500



12

挽联纸

0.1

30000



13

普通烧纸

7.5

3000



14

白塔莲花灯

14

4000



15

纸元宝

2

500



16

金烧纸

13

5000



17

小铜狮子

42元/对

600



18

尸袋

28

3000



19

烧纸盆

15

100



20

烤瓷灵位牌

100

200



21

印花棺罩

18

1000



22

小花圈

1.5

3000




合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丧葬用品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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