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一期)施工政府融资采购公告
道路绿化(一期)施工政府融资采购公告
凤阳县道路绿化(一期)施工政府融资采购公告
所在省份:安徽省
行业分类:城市公共设施
投资模式:政府融资采购
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拟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对新城区内六条道路进行绿化。现向社会公开选择项目绿化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用分期付款采购方式建设项目共六项,总投资额约940万元人民币,具体项目为:
1、西城街南段:道路长度1300米,绿化工程投资额约130万元;
2、右弼街南段:道路长度1300米,绿化工程投资额约130万元;
3、西安街南段:道路长度1300米,绿化工程投资额约130万元;
4、西长安街:道路长度2200米,绿化工程投资额约220万元;
5、西华街:道路长度2200米,绿化工程投资额约220万元;
6、午门大道:道路长度1100米,绿化工程投资额约110万元。
二、项目投资人的条件
(一)项目投资人须为国内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二)项目投资人具备较强的自有资金实力,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
三、项目融资谈判
融资谈判主要由下述内容组成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工程结算价确定方式;
(二)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三)投资回报收益;
(四)管护期限及移交方式;
(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四、工程质量、工期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有关规范标准和满足设计要求;工期30天。
五、项目投资人选择及其确定
(一)采购人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洽谈后,采购人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发正式谈判邀请书。
(二)被邀请的意向投资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保证金50万元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不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自动放弃)。
(三)采购人与意向投资人经谈判确定合作意向后签订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工程实施前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四)项目投资人负责工程建设投融资、工程建设、竣工后三年养护、移交等项工作。上述项目整体打包由投资人进行建设。
六、其他
接受报名及开始谈判时间:2010年3月16日起。
公告有效期:本公告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4日。
洽谈地点: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蔡 燎 130*****550 ****-*******
传 真:****-*******
首次洽谈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近两年完成道路绿化施工业绩、其他可以证明其履约能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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