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161]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YZB-ZT-********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161]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4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35*****64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
联系人:吴晨、范晗淼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
项目用途: 办公
采购预算: 4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则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09-27 09:00:00至2018-09-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12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0-12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4、账 号:********131*****494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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