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方市2017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机构公开选聘的公告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方市2017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机构公开选聘的公告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碳目标考核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中介机构负责编制《东方市2017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2017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二、编制任务
编制完成东方市2017年度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涉及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种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以及各领域分报告;全面掌握儋州市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排放和分布状况,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准确把握关键排放源,为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提供基础性依据。
三、报名资格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节能减排或清单编制的经营内容;
(二)具有调查了解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碳排放基本情况的能力和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相关服务要求,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机构简介(含近三年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价函(需具体列出费用明细)。
五、编制费控制价及评选方式
本清单报告编制咨询服务费控制价为10万元。报名单位以控制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报价下浮范围为0至-5%(不含本数,下浮率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咨询服务合同价:对咨询服务费控制价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确定。本次选聘以最接近平均报价(合理低价法)确定编制单位。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也不影响评选工作的进行。
六、报名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9日。
(二)方式:本次选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进行,报名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扫描,发送到邮箱dfsfgw@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三)联系人:吉晓清 电话: 137*****403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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