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送变电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后扩底锚栓招标公告

电建送变电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后扩底锚栓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9

一、招标条件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供电A标、主所B标工程后扩底锚栓,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成都18号线一、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66.38km,设站10座,在合江镇设车辆段综合基地1座,设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香山主变电所(与1号线三期合用)、合江主变电所和三岔湖主变所,控制中心设于新苗控制中心(二期)。

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41.4km,均为地下线,沿线设站7座。由北向南依次为火车南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福州路站、兴隆站、天府新站,均为地下站。

二期工程范围为三岔湖站(含太平隧道)~机场北站(不含),线路长24.98km,其中地下段长8.55km,高架段长11.53km,地面段长4.9km。共设车站3座,其中地下站2座,地面站1座。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三岔湖站、天府国际机场T3/T4站、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其中T3/T4站初期不开通(列车通过不停车),土建工程一次实施到位,站后工程按预留考虑,初期仅实施满足涉及行车的必要设备用房、疏散、消防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工程(具体设备设施实施方案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2、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工程及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同步开通运营的相关配套工程的供电A标、主所B标工程后扩底锚栓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3、本次采购招标主要包括:后扩底锚栓的制造、运输和技术资料,伴随服务等以及完成本合同采购项目的规费、税金、利润及达到保修期限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

4、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交货期

1

后扩底锚栓

M12

300000

1、正线一期:火车南站—龙泉山隧道出口、新苗控制中心;

2、三岔湖主所

买方指定收货人

落地交货

货物启运后,立即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运货物的数量、规格及预计到达时间,合格证书相应文件随货同行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

本次招标材料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量,最终以设计院提供的和施工单位核对的数量为准。

5、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材料的具体到货时间以各施工单位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供电A标工程施工现场(火车南站、孵化园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福州路站、兴隆站、天府新站、合江车辆段、龙泉山隧道及对应区间、新苗控制中心)、主所B标(三岔湖主所)。

7、质量要求:

本招标书中后扩底锚栓,除参照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制造以及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外,其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书及图纸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相应锚栓设计、生产或供货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2个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锚栓的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且其中1个合同签订日期在3年(2014年12月31日)以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

3、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及产品在以往销售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4、投标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近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5、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人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没有处于四川省、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投标禁入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规定,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1.3、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孙登义138*****024

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06)。

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2.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2.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四.1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人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

单位名称: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成华支行

银行账号:22-8171 0104 0022 823

汇款备注:标书款。

2.3、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四.1条”步骤后,请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项目部采购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2.4、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朱东路230号 上海电建送变电工程公司 。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七、单位及联系信息

1、招标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朱东路230号

联系人:孙登义

联系电话:138*****024

2、监督机构: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审部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锚栓 轨道交通 送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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