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旅游景区外部交通及大树林乡村旅游示范点标识牌建设项目公示需求
岑巩县旅游景区外部交通及大树林乡村旅游示范点标识牌建设项目公示需求
岑巩县旅游景区外部交通及大树林乡村旅游示范点标识牌建设项目采购公示需求
1、项目名称:岑巩县旅游景区外部交通及大树林乡村旅游示范点标识牌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DNJA2018-171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2018-09-27—2018-09-28
4、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00元)
5、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市场询价
7、采购单位名称:岑巩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瀚周
联系电话:****-*******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文顺锋
联系电话:****-*******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附件: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六)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七)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八)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标识牌采购及安装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安装地点
三、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施工安装完毕
四、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及规格清单
序号 | 名称 | 材料、工艺、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F双悬臂杆4*2.4米 | 牌面4000*2400,主立柱杆高7900,横梁杆长5000; | 块 | 1 | 须提供牌面样品 |
2 | F双悬臂杆4*3米 | 牌面4000*3000,主立柱杆高8500,横梁杆长5000; 其中有一块为双面 | 块 | 3 | |
3 | F双悬臂杆3*2.4米 | 牌面3000*2400,主立柱杆高7900,横梁杆长4000; | 块 | 4 | |
4 | F双悬臂杆3*2米 | 牌面3000*2000,主立柱杆高7500,横梁杆长4000; | 块 | 9 | |
5 | F双悬臂杆3*1.5米 | 牌面3000*1500,主立柱杆高7000,横梁杆长4000; | 块 | 12 | |
6 | 双杆4*4.8米 | 牌面4000*4800,主立柱杆高7200; | 块 | 3 | |
7 | 双杆2.4*3米 | 牌面2400*3000,主立柱杆高5400; | 块 | 1 | |
8 | 双杆2.4*2.8米 | 牌面2400*2800,主立柱杆高5200; | 块 | 1 | |
9 | 双杆2.4*2.4米 | 牌面2400*2400,主立柱杆高4800; | 块 | 4 | |
10 | 双杆2.4*2米 | 牌面2400*2000,主立柱杆高4400; | 块 | 2 | |
11 | 双杆3*1.5米 | 牌面3000*1500,主立柱杆高4200; | 块 | 1 | |
12 | 全县旅游导览牌 | 主体尺寸7700*5100 | 块 | 1 | |
13 | 主形象导示牌 | 尺寸4500*480 | 块 | 1 | |
14 | 项目牌、介绍牌、树木保护牌三合一 | 尺寸分别:3*0.63米、2.2*1.5米、1.6*0.88米 | 组 | 1 | |
15 | 温馨提示牌 | 不锈钢木纹烤漆、3mm铝板烤漆文字丝印、不绣钢切割烤漆 | 块 | 5 | |
注:所有标识牌要符合中英文国际标准安全,色彩持久艳丽,使用寿命长,无毒环保,符合出口标准 |
五、样品展示:
****************1.jpg">采购内容及规格清单中注明“★”符号的采购内容,供应商应按1:5的比例缩小并根据要求的材质制作标示牌牌面样品,牌面根据以下内容,供应商自行设计。
黔东南大峡谷 | ****************2.jpg">20km |
马家寨(陈圆圆归隐地) | ****************3.jpg">18km |
玉门洞景区 | ****************4.jpg">18km |
中木召古庄园遗址 | 9km |
审查因素 | 合格条件 | 条件或说明 | 备注 |
文件份数、装订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一正四副,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个的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注明所包封的内容(注明“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等,并在密封口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同样注明所包封的内容(注明“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并在密封口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原件 | |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 有效 | 原件 | |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 有效 | 原件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 | 原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 | 原件 | |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有效 | 原件 | |
法定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 有效 | 原件 |
注:投标供应商须保证其投标文件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无论在评标时或结束后,一经发现其所提供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送采购主管部门,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照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办法的具体规定,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产品技术质量、质保期、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企业业绩、资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一、各分项的分值如下:
(一)、报价分 30分
(二)、商务分 20分
(三)、技术分 50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 |
2.1.1 2.1.2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投标报价说明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分:50分 报价分:30分 商务分:2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的确定: 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以不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3(1) | 技术分 | 5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0分 | 合理7.0-10.0分,较合理4.0-6.9分,差0.1-3.9分 |
标识牌设计图 | 20分 | 标识牌设计合理、美观、展现地方特色得13.0-20.0分; 标识牌设计较合理得7.0-12.9分; 标识牌设计不合理、无法展现地方特色得0.1-6.9分; | |||
实施进度计划与措施 | 10分 | 合理7.0-10.0分,较合理4.0-6.9分,差0.1-3.9分 | |||
样品展示 | 10分 | 根据样品的材质、色彩、喷漆、设计成果的展示等方面进行打分,最多得10分。 | |||
2.2.3(2) | 报价分 | 30分 | 以不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1、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人经批准采购预算价的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2.2.3(3) | 商务分 | 20分 | 售后服务 | 5分 |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质保期承诺、货物的维修及更换方案合理4.0-5.0分,较合理2.0-3.9分,差0.1-1.9分 |
类似业绩 | 10分 | 企业具有类似产品销售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以提供合同原件为准。 | |||
技术服务支持 | 5分 | 供应商中标后承诺在黔东南境内设有技术服务点得1分;承诺在岑巩县境内设有技术服务点得4分. |
注: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评分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所投主要产品产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包括贵州、云南、青海地区的得3分,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认定的标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为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十二)。)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企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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