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河南财经学校
二、招标内容********4">为我校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主要用于我校教职工郑州市老校区到平原新区野新校区从的区间摆渡工作用车。车辆使用地区主要为郑州市优胜北路老校区到黄河北岸平原新区新校区区间道路,从事教职工上下班接送工作使用。拟采购确定1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租赁服务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中标单位优先续签。
三、租赁车辆的要求及租赁服务要求1.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提供2辆45座客车。
2.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教职工上下班出行正常运行。
5.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应额外为我校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
6.根据我校用车需求,在指定时间前到达用车单位。
7.车辆出险由车辆出租单位自负。
8.承租方将对租赁方进行考核。若租赁方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承租方可中止合同。
9.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租赁合同签订前,随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便采购人核查,发现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报价格式投标人按元/辆/天报价(早上去下午回),全年计元。全年用车天数约200天,实际用车天数据实结算,投标人应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投标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内单价不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车辆出租单位出租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空调性能良好。
2.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4、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的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完善。
六、项目评审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评审
1、“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2、参与报价的单位视为完全响应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
3、经评审合格后如最低报价有1个竞标单位,则以此单位为第一中标人,经评审合格后如最低报价超过1个竞标单位时,按报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即以价格提交时间早的为中标单位。
七、投标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5:00。
2、地点:郑州市优胜北路3号
3、报名提交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②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见附件二)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15:00 时。
2、开标地点:河南财经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法单位:河南财经学校
地址:河南财经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孔老师0371
********十、其它事项说明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