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龙舟坪连接线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龙舟坪连接线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沪蓉高速龙舟坪连接线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沪蓉高速龙舟坪连接线绿化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七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2009]18号文审议通过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沪蓉高速龙舟坪连接线绿化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本项目为沪蓉高速龙舟坪连接线道路配套绿化工程,东起白龙线K3+050.00,西至K6+300.00,共分15个地块,总长1809米,绿化总面积7723平方米,投资规模约70万元。
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县龙舟坪境内。
5、工 期: 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1999)合格等级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注册地不在长阳的企业投标时须提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2007年来独立承担过2个(含2个)以上绿化工程(单项工程金额必须在30万元以上,且工程内容中必须包括园林景观建筑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开标时需携带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招标项目只接受拟承担本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持身份证明原件、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在2010年3月30日下午17:00时前(指汇入长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到账时间),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提供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行三峡分行长阳支行;开户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账号:****************3873。)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4月 6日 9 :00时,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0年3月16日。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
地 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路
邮政编码:443500
联 系 人:覃春燕 联系电话:139*****688
日 期:201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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