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项目房建及电力专业物资采购(二次公告)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项目房建及电力专业物资采购(二次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站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EEBDW-2018-13 ********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站后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消防设备、消防材料、消防通风设备、钢筋、混凝土、灰砂砖、红花砖、路缘石、碎石、井圈招标计划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本项目房建、电力专业部分物资(消防设备、消防材料、消防通风设备、钢筋、混凝土、灰砂砖、红花砖、路缘石、碎石、井圈)已具备招标条件,在第一次挂网过程中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告。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青海段)格尔木地区枢纽及全线站后工程GKQHZHH1标段,线路东起青海省格尔木市(DK0+000=青藏线DK829+000),沿昆仑山北麓、柴达木盆地南缘西行,与省道303、国道315伴行,经拖拉海、乌图美仁、塔尔丁,结束里程于新建格库线塔尔丁至甘森区间DK252+000处,线路长度约252正线公里,为新建单线电气化铁路。 本次施工集成范围为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站后工程青海段,里程DK000+000至DK252+000共计252正线公里范围内四电专业及房建等相关配套工程。包括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信息、自然灾害和异物检测监控系统和四电独立房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筑安装、设备购置、配合联调联试、验收、试运行等工作。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设计行车速度: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 (5)限制坡度:6‰,茫崖湖至米兰16‰。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 系列。 (8)牵引质量: 4000t。 (9)到发线有效长度: (10)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1、房屋工程: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1标段位于海西州格尔木市,包含设计范围内DK16+011(含)~DK252+000(含)所有房屋工程,线路长度约236.000正线公里,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1807.56㎡,其中客货运房屋2532.54㎡,通信房屋1376.55㎡,信号房屋3253.21㎡,电力牵引供电房屋8612.84㎡,给排水房屋1485.25㎡,机务房屋419.86㎡,车辆房屋346.96㎡,工务房屋10268.58㎡,其他生产办公用房5112.57㎡,居住用房8399.17㎡。 2、附属工程:道路工程总建筑面积52530㎡,其中混凝土路面20280㎡,通所道路32250㎡(1泥结碎石路面27409㎡、2混凝土路面4841㎡)。土方工程279162.5m3,热网管道15336.45m,排水沟8229m,场地硬化67950.1㎡,事故油池16座,热网检查井118座,电缆沟2377m,给水工程21.14km,排水工程13.54km,围墙12024m等。 本标段共计6个车站,分别为拖拉海站、大灶火站、小灶火站、乌图美仁站、那陵格勒站、塔尔丁站。 2.1.5工期目标: 计划工期:3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站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 (3)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财务状况应为良好,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提供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7)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检察院盖章)。 (10)投标人如中标,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战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年10月2日18: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gkwz@163.com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9月28日至 2018年10月2日(周六、日不休)。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帐 号:********974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昆仑路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有关招标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 8 时00 分至 9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18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南长城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1-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7">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站(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8">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南郊盐桥南路32号 联系 人:王博文 电 话:139*****621 传 真:****-******* 邮 箱:eebgkwz@163.com 2018年9月28日 附件一: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站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 附件1:附件二:投标申请表.docx 附件2:附件一: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站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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