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M打印机招标公告
TVM打印机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TVM打印机采购比价公告
一、业主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中旅广场16楼
三、项目名称:TVM打印机采购以及相关的服务
四、项目地点:广州
五、TVM打印机采购比价项目详细内容见本公告附件清单。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具有承接与询价内容所需资质相符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TVM打印机采购清单同时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招标投标中“物资采购”上发布,本次比价采用网上报价单项单价比价,最低单价中价的方式;报价人须在网上注册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才可参加网上报价。
八、本项目需在我司新系统(http://sourcing.gzmtr.com:95)内进行报价,洽谈编号为:********(供应商可凭此编号进入报价流程),在登录系统后按照此洽谈编号查找并进行报价。
九、网上报价截止的时间:2010年3月22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传真:***-********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0.3.16
合同文本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事宜,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物资名称、品种、1.2 “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含安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清单”执行期内,清单内的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1.3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中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准。
1.4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授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发出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止。
2. 交货时间
2.1 “采购清单”后,2.3 3. 交货地点
“采购清单”约定的地点。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采用支票或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4.1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 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的货款;“采购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1的正式发票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5.侵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 质量标准
7.1 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7.2 以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质
8. 验收与质量保证
8.1
a)
b)
8.2 检验方法
a)
b)
c)
8.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12个月,如“采购清单”有不同约定的,以“采购清单”的约定为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
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
d)
9. 伴随服务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 违约索赔与赔偿
10.1 误期索赔
10.l.1 10.1.2 1) 要求乙方在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0.2 10.2.1 1并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0.3 10.4 10.5 10.6 11. 不可抗力
11.1 12.合同变更与修改
12.1 13. 税费
13.1 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3.2 在中国境外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4.2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12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单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515.3 15.4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6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银行费用
在甲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 其它
20.1 20.2 20.3 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中国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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