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抚顺市顺城区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顺城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顺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28日 14: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29日 08:30至2018年10月11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二楼207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一楼101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 ||
预算金额 | ¥161.532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绍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567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顺城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绍杰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详见公告正文受抚顺市顺城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顺城区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Q2018-01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绍杰
项目联系电话:136*****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顺城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9号
联系方式:宋绍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抚顺市顺城区实验小学分校教学仪器设备(三标段)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一包(项目编号SCQ2018-015-03-01):学校办公设备,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最高限价:贰拾玖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297,950.00元)。
二包(项目编号SCQ2018-015-03-02):体育与卫生设备,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最高限价:贰拾壹万伍仟伍佰陆拾玖元整(215,569.00元)。
三包(项目编号SCQ2018-015-03-03):专业教室设备,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最高限价:壹佰壹拾万零壹仟捌佰零贰元整(1,101,802.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7、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启动付款程序,第一年支付项目合同总额50%(无利息);第二年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50%(无利息)。
8、本采购内容为3个包,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须对应包内的所有货物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任一产品单独投标,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教学仪器设备、安装、售后能力。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1.53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8:30至2018年10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二楼207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到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二楼207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专家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一楼101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正确报价。供应商因报价失误导致报价无效,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参与项目资格,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直至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一)提交书面材料放弃成交的;
(二)不履行报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但拒不提交书面材料的;
(三)成交后,因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被采购人书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四)提供盗版软件,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六)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
(七)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八、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顺城区政府采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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