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关于成都高新区环境质量及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关于成都高新区环境质量及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成都高新区环境质量及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于2018年9月19日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采购人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
A座6层
附件1 供应商资格、服务内容及要求 ,评分办法及标准
附件2 专家组审核论证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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