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纸制品比较试验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纸制品比较试验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纸制品比较试验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纸制品比较试验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纸制品比较试验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LXJ-2018-GS08
2.3磋商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整。
序号 | 抽检品类 | 单批次最高限价 (批次/元) | 预算金额 | 说明 |
1 | 纸巾纸 | 2282元/批 | 45640元 | 抽样地区数量分配、检测批次、数量及具体检测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 | 卫生巾 | 2679元/批 | 53580元 | |
3 | 纸尿裤 | 2539元/批 | 50780元 | |
预算金额合计 | 150000元 |
2.4磋商内容:新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纸制品比较试验(对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巴州、喀什、和田地区的①纸巾纸、②卫生巾(含卫生护垫)、③纸尿裤(片、垫)按国家或行业标准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8939-2008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GB/T 20808-2011 《纸巾纸》、GB/T 28004-2011 《纸尿裤(片、垫)》、GB/T 35613-2017 《绿色产品评价纸和纸制品》规定的产品检测标准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试验方案确定、样品采集、样品测试、反馈试验测试报告、撰写比较试验结果报告)(抽样地区数量分配、检测批次、数量及具体检测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购样区域: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巴州、喀什、和田地区。
试验周期: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比较试验报告。
2.5 要求:由承检机构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会同消协工作人员,在本市各地超市、商场和商铺随机购买(检样和备样),消协工作人员与抽样员共同做好登记并封样后,移交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格按照《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比较试验规范(试行)]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围绕消费者关注的质量、功能、性能等指标客观、公正地测试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试验报告。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抽检服务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
3.8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3.9具有完成国家级、省级抽样检验工作的良好信誉;
3.10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验收证书(CAL)及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CNAS)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待检商品(必须具备其中两项证书);
3.11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工大厦2号楼1层左侧招标部进行报名。可采取邮件报名形式报名,所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由投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5@qq.com 邮箱中,审核通过按要求将2份报名资料寄至指定地点,(请写好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携带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验收证书(CAL)及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CNAS)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待检商品;
(3)类似业绩;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 由投标人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工大厦2号楼1层左侧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采取邮件报名的投标人电话咨询获取方式。)
5.2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旁鑫金新酒店3楼2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递交,并持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持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计划财务处)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工大厦2号楼1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295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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