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中队(养护站)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路政中队(养护站)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公路段东陈路政中队(养护站)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公路段东陈路政中队(养护站)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象山县公路段东陈路政中队(养护站)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省道盛宁线公路K76+800段右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3层框架业务用房1134平方米,及室外附属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围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工程造价:约220万元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3.3要求安全员 1 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40000元(凭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和银行回单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三省一市)的方式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与投标人一致,非本县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0年3月18日——2010年3月24日16时00分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③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说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丹西街道丹河路

邮 编:315700

联系人: 薛三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宋琼妍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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