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综合代维服务(通化地区)招标公告
2018-2021年综合代维服务(通化地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2018-2021年综合代维服务(通化地区)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LWT-2018-JLSTT05(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2018-2021年综合代维服务(通化地区),代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铁塔、基站机房及其动力配套设施、动环设施、室内分布系统、发电等。
1.2 招标内容
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2018-2021年综合代维服务(通化地区),代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铁塔、基站机房及其动力配套设施、动环设施、室内分布系统、发电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为1692.90万元(含税),在预算范围内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交维数量按单价进行结算。
服务地点:通化地区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合格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内划分区域如下表:
地区 | 标段编号 | 标段区域 | 预计站址数量 | 室分数量 | 面积(万㎡) | 标段预算 (万元) |
通化 | 5-1 | 东昌区 | 430 | 2 | 7.28 | 908.01 |
二道江区 | 113 | |||||
集安市 | 243 | 1 | 1.5 | |||
通化县 | 335 | |||||
5-2 | 辉南县 | 273 | 784.89 | |||
柳河县 | 304 | |||||
梅河口市 | 392 | 1 | 2.8 | |||
小计 | 2090 | 4 | 11.58 | 1692.9 |
注:以上站址数量是根据8月份统计所做的数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据实结算。
以上标段不限投,限中。
每名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2018-2021年综合代维服务全省范围内所有标段中3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通化地区内仅限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专业 | 类型 | 单位 | 投标标杆单价 (含税) |
铁塔 | 四角塔、三管塔 | 元/座/年 | 900 |
单管塔、美化塔、拉线塔、增高架 | 元/座/年 | 800 | |
H杆、抱杆 | 元/座/年 | 500 | |
机房及配套 | 高等级标准站(土建机房、彩钢板房和租用机房等) | 元/站/年 | 2600 |
高等级一体化机柜站 | 元/站/年 | 2500 | |
普通站标准站(土建机房、彩钢板房和租用机房等) | 元/站/年 | 2300 | |
普通级一体化机柜站 | 元/站/年 | 2000 | |
拉远站 | 元/站/年 | 1400 | |
室分系统 | 楼宇类 | 元/万平米/年 | 1320 |
投标人按以上标杆单价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投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多证合一,则只需具备营业执照)等证照。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丙级或丙级以上证书;
(4)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代维(外包)基站专业或综合代维专业丙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或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
4、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11、在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中标人须将应答人员、车辆、设备配置齐全就位。招标人将委托地市分公司对其应答的人员、车辆、设备按投标文件应答情况,进行现场复验,如存在虚假应答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顺次调整。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609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纳形式:现场缴纳、银行电汇或转账(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标书款,需备注单位名称,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如为个人账户转出,只能开具对应个人名头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4.1.5 远程购买:
投标人也可在上述标书发售时间内在网上进行远程报名及购买标书。网上报名须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下列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内,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601室。
5.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创新路4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联系人:王茜桐
电子邮箱:sissiap@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
账 号:4200 0195 0910 0005 405
财务咨询电话:****-******** 杜会计
8. 其他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或虚假信息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递交材料的真实性,中国铁塔吉林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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