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拟对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编号:SHC【2018】0488号
二、采购内容:
名称 | 详细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 见谈判文件 | 1项 | 980,000.00 |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1号楼。
四、公示期:自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9日。
五、谈判日期:2018年10月10日10时。
六、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据民用机场建设工作要求,可研报告编制设计单位须具备民航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经了解,包括空军设计局在内,全国民航行业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只有三家单位,而空军设计局按规定不参与民用机场设计。同时,绥化民用机场可研编制工作涉及国家军队、民用空域及地理信息等国家保密资料,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不宜公开,因此本次项目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无法满足要求。由于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绥化民用机场项目《选址报告》和《预可研报告》的编制单位,并承担东北地区多个民用支线机场的《选址报告》、《预可研报告》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熟知绥化民用机场整体布局,掌握大量东北地区及绥化民用机场项目基础资料,且该公司具有较强技术力量及售后服务能力。为确保编制工作的高质量和连续性,利于项目后期评审、论证过程与民航局的协调沟通,依据《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专家论证意见:
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对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了采购必要性的论证,认为该项采购符合建设项目有关规定,需要开展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八、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杨桂红 | 绥化市北林区河道管理处 | 高工 |
2 | 尹艳华 | 绥化市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高工 |
3 | 祖晓光 | 黑龙江省富达农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采购人:绥化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宏飞 电话:189*****999
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审核科(采购文件质疑受理)电话:****-*******
项目执行科(采购过程与结果质疑受理) 电话:****-*******
地址:绥化市弘坤玉龙城小区龙祥苑办公楼,长江小学东100米(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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