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宁波联通2018-2020年户外广告服务公司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18CT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拟采购宁波联通2018-2020年户外广告服务公司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负责根据宁波联通宣传情况,协助招标人实施具体的户外广告发布策划,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发布对应种类(社区灯箱、电梯广告、大道闸、小道闸、门禁广告、道旗广告等)的户外广告;
2) 对广告发布的效果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评估,每月提供广告发布监测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并提出相应调整建议;
3) 提供户外广告画面设计服务。
项目预算为2年250万(不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2.3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宁波 。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或预算额度完成。
2.5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后审。
2.6 技术要求:合格。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具体如下: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家,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70%、第二名30%。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ON)100%,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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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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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5 投标人2016年以来至少具备1个在国内户外广告投放或设计相关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以下材料加以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服务合同正文关键页(合同总价与大签页)、合同附件(需保留完整的服务清单);若合同为框架协议,应提供框架协议正文关键页(大签页)、采购订单或结算证明。
2.1.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中的任意一项:
(1)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有效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效期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1.7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中标后(项目实施期间)不能同时服务行业内其他运营商,中标后需要签署保密排他性协议。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7) 在与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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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购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然后按照招标公告4.1.3的要求完成报名资料提交及标书款的支付(电汇);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视为报名失败。
4.1.3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信息表、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沃东雷
159*****637@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名称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2
投标人开票地址
XX市XX街道XX号
3
开票电话
XX-XX(区号-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5
开户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为全称,不得缩写或简写
6
银行开户户名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7
银行账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名)
9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
10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
备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投标人的发票接收人,投标人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电子普通发票。
(3)由于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或保证金无法退回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资料费于2018年10月10日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帐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 CITCC-ZJ18CT
*******”):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83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1.6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注册事宜: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为保证电子招投标流程的顺利进行: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并及时购买联通iPASS电子证书,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合作方门户电话:
***-********-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
***-********-3-3-2(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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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0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2)同时“ 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后送至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98号联通公司827会议室。
(3)“
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如出现两者内容不一致时(除平台上传异常情形外),以平台上传内容为准。
(4)本项目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3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1)因系统故障,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系统支撑人员及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 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为准,平台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2)如因系统故障,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 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
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为准。
(3)如因系统故障,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需刻盘密封的文件”(U盘)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采购人/投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投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开标后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递交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
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9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315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孙晓日
联 系 人:陈奕敏
电
话:
****-********电
话:
186*****689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86*****689@163.com
网
址:
/
网 址: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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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
****************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