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信息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信息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0-00074号信息--上海市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信息系统监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信息系统监理
2、招标编号:shcg10-00042
3、投资规模:2550万元
4、采购预算:80万元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对上海市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验收、试运行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和软硬件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对承包商的全部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地址:上海市张江软件园亮景路36号
7、工期:合同签订后360个日历天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 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地方)临时;
(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二年有类似本工程2-3个的业绩,其中至少一个合同监理规模不小于2000万元);
(6) 有上海本市技术支持能力;
(7)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8) 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 本项目预算金额在200万下,根据沪财库〔2009〕51号《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次招标仅接受本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成员的投标。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 2010 年3月1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9日北京时间9:00之前,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4月9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4月9日10时0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顾文林
电话: ********
传真: ********
E-Mail:gwl@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安远路555号
邮编: 200040
联系人:张新苹
电话:133*****0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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