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ICT建设招标公告

2018年ICT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2018年ICT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8-09-29 15:46:51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09-29 08:3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10-12 17:30:00
终止: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2018年ICT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GY********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邮电供应工业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1、项目类别:治安监控货物。

2、招标范围:拟确定供应商、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安装及售后服务和价格等,具体见附件:需求清单。

3、招标预算及标包划分:该项目预算共计4145万元(含增值税)。不划分为标包,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4、项目施工及服务要求:

4.1、本项目采用中标人出资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租赁本项目相关服务,期限为五年(从项目验收合格次月起计算)。包括所有设备、系统、电路、市电接入、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培训、各项税费及五年维护保养、正常稳定运行服务费用。本次采购招标所列设备清单为项目的主要设备,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补齐,招标人如有未描述的细节,导致影响招标人使用的,中标人应予以解决,费用包含在中标金额中。中标人向招标人赠送的300个社会三类监控点位服务期两年(从项目验收合格次月起计算)。本合同如未特别说明,涉及五年服务期限的条款,均不含此300个社会三类监控点位。

4.2、本项目的服务由中标人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4.3、产权约定:本项目五年服务期满后,网络传输链路除外的所有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前端立杆及立杆基础、取电线路及基础、管理平台软硬件、云存储软硬件等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拆除、损坏,要做好资产移交清单;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数据全部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做好数据保密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中标人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中标人向招标人赠送的300个社会三类监控点位产权属中标人所有。

4.4、本项目服务包括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及管理平台的建设;包括前端监控点、新建平台的开通运行、管道线路、地面砖等开挖复原;包括所有前端点到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到视频共享平台或招标人指定的监控管理中心的传输电路建设或租金(须保证正常流畅观看、存储的电路带宽);包括所有设备的取电供电和前端监控点、数据中心、可视化指挥中心供电费用;包括相关部门验收、税金、培训及五年运行服务的电路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所有五年正常稳定运行服务费用。

4.5、中标人须提供项目主要设备和系统平台(200万星光级高清枪式摄像机、人脸/人体全景布控摄像机、200万星光级高清网络智能球机、360°高清星光级全景一体式监控摄像机、200万智慧单元微卡口、600万智慧单元微卡口、高点防控单元、200万人脸识别摄像机、600万人脸识别摄像机、300万高清卡口抓拍摄像机、600万高清网络全景护罩一体机、云存储系统、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视频侦查平台、视频图像解析应用平台、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综合运维管理平台、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社会资源网核心交换机、公安网核心交换机、物联网应用安全控制系统、高清微距LED无缝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确认函。

4.6、五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各个平台须通过国家标准GB/T28181-2016《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客户端调用、开发SDK协议等方式与招标人现有及将来建设的各类相关管理平台、监控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7、本项目由中标人自行与供电公司、城管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供电接入、开挖等问题。如遇不具备接电和通信传输网络的区域,将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网络传输和电力供应。

4.8、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在目标县成立本项目固定的建设和运行服务中心,配备至少25名的服务团队并提供名单,其中包括项目总负责人1名(招标书中已提供近90天内本单位社保证明)、项目经理3名以上(招标书中已提供近90天内本单位社保证明),配备固定的其他服务人员、工具,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指定地点工作(其中保证至少2名服务人员常驻目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4.9、售后服务:中标人制定服务项目运行维护计划、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要求,应根据不同的设备和环境制定具体的保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以下要求:

(1)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体项目五年正常运行的上门维保服务。招标人将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管理与考评。如未履行,则扣除租金,扣款标准详见《项目运行服务考核支付款细则》。

(2)中标人配备必需的维护工具、防护用具、通讯设备、登高车、交通工具等涉及售后服务的器材和设备,在目标中心城区设有前端监控设备3%的备品备件库,并能在2小时内送达备品备件。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供在目标县中心城区内已建立备品备件库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验收。

(3)中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一支80人的日常运行维护队伍和配备2台为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的高空作业升降车辆常驻目标县;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维护、故障受理、维修及定期巡检工作,对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新设备、提供代用设备(所提供的新设备及代用设备参数不低于招标设备清单参数),确保项目稳定正常运行。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提供80名运维队伍和2台高空作业升降车(含行驶证)常驻目标县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验收。

(4)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设备及系统原厂商的技术培训,针对招标人(特别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教学和即时指导,不限制人数和培训时间,增加招标人的学习机会,使招标人能更直观地了解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操 作、管理、维护知识,快速提高操作、管理、维护水平。

(5)中标人提供项目主要设备(200万星光级高清枪式摄像机、人脸/人体全景布控摄像机、200万星光级高清网络智能球机、360°高清星光级全景一体式监控摄像机、200万智慧单元微卡口、600万智慧单元微卡口、高点防控单元、200万人脸识别摄像机、600万人脸识别摄像机、300万高清卡口抓拍摄像机、600万高清网络全景护罩一体机、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社会资源网核心交换机、公安网核心交换机、物联网应用安全控制系统、高清微距LED无缝显示屏)五年免费原厂质保及五年原厂工程师免费上门服务。

(6)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提供的产品设备发生故障时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并在12小时内解决。

4.10、项目完工时间要求:本项目中的视频监控服务项目(包括增加的社会三类监控点位服务)、高清摄像机位置调换安装服务项目、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项目、标准卡口服务项目及铁路护路联防应急喊话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的前端部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总量70%的建设任务,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铁路护路联防应急喊话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的后台部分、社会资源接入服务项目、视频云存储服务项目、视频共享平台与视频侦查平台服务项目、数据中心服务项目、指挥中心可视化服务项目、4G智能执法服务项目、PDT集群通信服务项目、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服务项目、RD采集服务项目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监控人员五年驻目标县公安局服务项目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招聘任务;采购大数据分析查询服务项目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启用任务。在以上任务完成期限内须同时完成传输、接电、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从次月起,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收取违约金,直到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签订合同后超过9个月仍无法完成验收的(招标人认可的客观因素除外),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中标人任何经济损失。

4.11、在项目完工的规定期限内,可以分批次验收,原则上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4.12、在确认施工前,招标人有权对新建、改造监控点的安装位置、监控点摄 像机类型及监控点立杆的高度、挑臂方向、支臂长度做不超过总量10%的调整,工期顺延,由此产生的施工和材料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13、前端点ONU设备配备不少于4个网口,为招标人预留安装其它设备的网络传输和供电接口。配合招标人在监控立杆等“平安目标”服务项目设施上安装与公安业务有关所需的设备,提供设备所需的IP地址、网络传输链路并免费提供所需的传输链路费和电费。

4.14、中标人需对所有监控点位进行编号,并在设备箱上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样式喷绘。

4.15若在施工建设中,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加或者更换相应设备,增加或者减少部分依照投标文件实际报价调增或调减合同金额,或在依运行服务考核办法的扣除款中分期质抵支付。

4.16、履行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17、因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公共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造成对市政设施等损坏并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18、中标人提供的监控视频电路须具备到目标县公安局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实现视频汇聚、到可视化指挥中心实现视频上墙,并能实现至赣州市公安局视频共享平台的视频资源的汇聚及传输。

4.19、中标人提供根据市、县政法委及市、县公安局要求,向包括但不限于县交警单位、派出所等公安基层单位,以及综治中心等政法单位提供视频专网线路,并且保证从县公安局数据中心机房至上述单位的下行带宽不低于100兆。

4.20、为保证本项目的目标县公安局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须与赣州市公安局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中标人负责提供1000兆以上宽带链路将目标县公安局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接入赣州市公安局共享平台,链路费由中标人承担。

4.21、中标人根据新建、改造的前端点位(包含所有监控点位、RD采集服务项目的前台采集设备点位、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服务项目的终端特征采集设备点位)清单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须与招标人沟通,确保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数量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确保所使用的技术方案满足招标人要求。

4.22、所有新增监控摄像头需符合GB/T28181协议,分辨率不低于1080P,支持公安部标准的字符叠加功能,并接入目标县公安局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实现所有视频图片资源统一管理和运维。

5、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5.1、采购新增893个点位的视频监控服务:

在目标县城区及乡镇新建471个200万星光级高清枪式摄像机、150个人脸/人体全景布控摄像机、6个200万星光级高清网络智能球机、1个360°高清星光级全景一体式监控摄像机、80个微卡口、1套高点防控单元;现有184个标清监控点改造为200万星光级高清枪机。其中:

80个微卡口建设内容:在中心城区及乡镇交界或出口处建设50套200万智慧单元微卡口、30套600万智慧单元微卡口抓拍系统,对进出城区及乡镇车辆进行抓拍布控,在视频监控的同时能够抓拍车辆特征。配合已建及新建的高清监控点位,以便能再通过视频监控精确捕捉目标轨迹及目标特征等,保证所有图片存储时长不少于180天。

150个人脸/人体全景布控摄像机建设内容:安装布置在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出入口、人行道、小区出入口、治安重点街道等流动人员大的场所,对过往人员的人脸/人体进行抓图,实现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保证所有图片存储时长不少于180天。

5.2、采购现有187个高清摄像机位置调换安装服务:将本项目这次新建的其中187个高清摄像机安装到原“天网”建设的187个高清摄像机位置,原“天网”建设的187个高清摄像机调换到其他点位安装。

5.3、采购人脸识别监控服务:在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出入口、人行道、治安重点街道、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大型超市、场馆出入口等新建80个人脸识别摄像机(含60个200万人脸识别摄像机、20个600万人脸识别摄像机),对过往人员人脸进行抓图,实现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保证所有图片存储时长不少于180天。

5.4、采购标准卡口服务:在目标县105国道临塘段、东江骏亚大道、省道程龙路段新建3套标准卡口,其中双向四车道2套(105国道临塘路段、东江骏亚大道)、双向二车道1套(省道程龙路段)。设备包含20个300万高清卡口抓拍摄像机、6个600万高清网络全景护罩一体机,采用前后抓拍+全景实时录像的模式。车道过车图片存储时长不少于180天,全景实时录像视频存储时长不少于90天。

5.5、采购铁路护路联防应急喊话视频监控服务:为加强目标县铁路沿线治安防控,防止发生涉铁安全事故(件),新建50个200万星光级高清网络智能球机,建设一套铁路护路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前端视频图像实时上传,对铁路沿线重要路段、涵洞、路口可视化管理和手机客户端实时视频监控,前端红外光栅触发报警,侵入设定区域预警和可视化远程喊话预警,满足前端监控图像存储不少于30天。可视化管理平台和存储建在铁路派出所,同时前端视频接入目标县公安局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

5.6、采购社会资源接入服务:80个社会单位320路视频接入服务(含40个社会单位160 路高清网络接入、40个社会单位160路模拟视频接入),在保持接入视频总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高清、模拟视频接入数量。若原社会单位的硬盘录像机不支持GB28181-2016《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需更换成符合国标的视频接入服务器,通过专线接入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

5.7、采购视频云存储服务:建设一套云存储系统,集成容量虚拟化管理、集群化管理;负责视频录像资源分配、计划管理、索引管理,负载均衡调度;提供数据查询、回放、下载、锁定等功能。支持录像计划从前端取流直存到虚拟化容量空间,提供视频、图片的统一存储。总容量存储空间不小于8.43PB,确保999路新增摄像头(铁路护路50个监控点位除外)和187个调换安装的摄像机高清监控点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图片存储时间不少于180天,同时预留一定冗余。

5.8、采购视频共享平台与视频侦查平台服务:建设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视频专网)、视频侦查平台、视频图像解析应用平台(含车辆大数据应用系统、人脸大数据应用系统、人体大数据应用系统、视频结构化分析应用系统)、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其中:

(1)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搭建在监控视频专网上,保证所有新建和已建前端视频、人像图片和车辆图片资源的接入、汇聚和转发,实现所有视频资源统一集中管理。该平台搭建后,应能将目标县范围内所有符合接入条件的监控点接入,并无条件将符合GB/T28181-2016协议的前端监控点位(包含原“天网”监控视频、“三大包围圈”卡口、电子警察及智慧交通视频和图片等)接入,若无法实现接入将不予验收。同时将接入的前端视频通过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推送至赣州市公安局共享平台,若无法实现接入将不予验收。

(2)视频侦查平台:视频侦查平台是专门为公安机关利用视频图像信息快速查找案件线索而设计,依托于共享平台视频、社会视频,结合卡口、人脸、视频结构化等大数据资源进行智能化线索查找与案件管理,将视频监控系统转化为一线战斗力,让视频图像信息能够服务于招标人业务工作。

(3)视频图像解析应用平台:

①车辆大数据应用系统:根据公共安全交通车辆管理信息化需求,构建的综合性车辆大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平台以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深度学习等技术为支撑,以车辆数据为核心,实现多源海量车辆资源信息的联网接入、分析处理、云端存储、智能研判及可视化展示等功能,有效解决海量数据的接入难、数据丰富性差、查询检索难和应用深度不高等问题,为公安业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采用视图库级联接口(级联接口协议应符合GA/T1400-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标准采集接口标准协议及规范)与赣州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解析系统互联互通,并无缝接入赣州市公安局车辆解析系统,实现视频图像资源共享共用和全市车辆统一布控,若无法实现接入将不予验收。平台总体包括:

多源车辆信息联网接入服务: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厂家的各种设备,提供车辆信息的接入与汇聚能力,解决不同厂家设备数据标准不同、统一接入困难的问题,解决各级单位车辆资源信息共享汇聚的问题。

车辆信息二次识别服务:针对当前原始的前端车辆信息识别内容单一、识别信息的准确度不高等问题,提供高效快速的车辆信息二次识别能力,解决车辆识别信息单一、业务利用度低的问题。

海量车辆资源信息存储服务:针对海量过车记录存储及分析应用需求,提供海量图片、视频、属性信息的虚拟化存储能力,解决当前信息资源成本高、存储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

黑白名单缉查布控服务:针对被盗抢车辆、异常车辆及异常事件信息,提供黑白名单的配置监测与异常事件监控服务能力,实现实时、快速的车辆信息报警与分析能力,解决异常车辆的监控、发现、抓捕难的问题,为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了有效的技术和信息支撑。

搜车服务:针对系统中大量的车辆图片及车辆信息,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快速查询与处理应用能力,解决海量数据检索耗时、耗资源等问题,提升系统应用性能。

智能研判分析服务:基于海量历史车辆信息,提供车辆信息相关的挖掘分析、智能研判能力,解决车辆资源信息利用率低、车辆交通事件被动处理等问题,提升实战能力。

②人脸大数据应用系统:此次项目建设人脸识别摄像机80个和人脸/人体全景布控摄像机150个,后端人脸识别系统需结合公安业务应用,在视频专网实现动态黑名单布控功能,实现对目标人员的事先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踪查询的立体化人员现代化管控方式,满足公安部门对人员管控的需求。采用视图库级联接(级联接口协议应符合GA/T1400-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标准采集接口标准协议及规范)与赣州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解析系统互联互通,并无缝接入赣州市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实现视频图像资源共享共用和全市重点人员统一布控,若无法实现接入将不予验收。

③人体大数据应用系统:此次项目建设人脸/人体全景布控摄像机150个,对人体支持前端提取人体图片进行建模分析比对,实现以人搜人功能。

人员信息识别:支持时间段、监控点、目标颜色、目标方向、目标大小、性别、是否戴眼镜、是否戴帽子、上衣类型、是否戴口罩、是否背包、是否拎东西、是否骑车等人员属性的识别;

人员目标条件检索:固定检索条件包含时间段、监控点、上衣颜色、下装颜色、目标方向、目标大小、目标速度、性别、是否戴眼镜、是否戴帽子、上衣类型、下装类型、是否戴口罩、发型、是否背包、是否拎东西、是否骑车、年龄段。支撑模糊查询检索:上衣颜色、下装颜色、性别。

④视频结构化分析应用系统:是一套集视频结构化分析、图片存储以及数据检索的分析和应用系统。需对视频内活动目标进行多维度结构化,最终帮助用户实现对视频内容的快速查找,提高视频系统应用效率,并无缝接入赣州市公安局视频解析系统,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共用,若无法实现接入将不予验收。

(4)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需将个人的离散的视图资料集中管理,合理共享,变成一个数据仓库。需提供强大的案件搜索功能,结合全文检索及数据库搜索技术,提供丰富的搜索体验。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应分为车辆库、人脸库和案事件库,包含车辆相关视图数据、人脸相关视图数据和案事件相关视图数据,本次设计主要为车辆数据和人脸数据。

①车辆数据

数据对象及属性:车辆相关数据主要包含机动车对象信息、视频卡口信息、车辆采集设备对象信息、车辆图片信息。相关对象属性信息参照GA/T1400.3-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车辆数据汇聚要求:支持目标县级的过车信息通过视频专网汇聚至赣州市级。

②人脸数据

数据对象及属性:人脸数据主要包含人脸对象信息、人脸采集设备对象信息、人脸图片信息。相关对象属性信息参照GA/T1400.3-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 3 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人脸数据汇聚要求:支持目标县级的人脸图片链接通过视频专网汇聚至赣州市级。

  1. 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对前端摄像机、平台服务、存储服务等视频资源进行统一运维管理,对采集的性能、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对分析结果进行展现。建立资产目录,通过档案化的方式对监控点及其他资产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以视频在线率、录像完好率、修复率、视频完好率为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自的权重,统计运维工作考核总分排名,支持区域、单个点位等多个维度的量化考核。

  2. 5.9、采购数据中心服务:

    在招标人指定场所新建数据中心机房,将云存储系统及后台服务器等设备规范布置到新机房,并将目标县公安局原机房设备搬迁至新机房做好设备融合,前期设计需考虑后期扩容。数据中心网络设备包含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1台、社会资源网核心交换机1台、公安网核心交换机1台、公安网防火墙1台、物联网应用安全控制系统1套。建设微模块机房,包含数据中心机柜与封闭冷池系统、供配电系统、制冷系统、智能管理系统、改造部分、综合布线和照明工程、防雷接地、气体消防、KVM等,规划相应的服务器机柜。UPS不间断供电需保证至少2小时以上。数据中心防雷接地建成后,提供第三方资质部门的检测报告,否则不予验收。

    物联网应用安全控制系统需对整个目标公安视频专网前端IP设备和传输的流量进行精确管控,只有通过认证的设备才允许接入,只有合法的应用才允许在网络中传输,从而防范非法私接、设备仿冒、非法扫描、DDoS 攻击等问题。采用机框式可插板卡进行扩容以满足后续增加摄像头防护路数的需求,方便日后统一维护和管理,避免重复投资和增加成本。为保证新增摄像头的准入安全性,配备不少于1600路实时视频准入,保障智能视频专网摄像头等设备安全共享接入、规范使用。

    5.10、采购指挥中心可视化服务:对目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包含新建高清微距LED无缝显示屏系统、分布管理中控系统平台、音频扩声和无纸化会议讨论系统、网络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场所设备配置等,以满足指挥中心业务需求。高清微距LED无缝显示屏点间距≤1.27mm,封装类型为金线,采用LED表贴三合一技术,支持任意方向、任意尺寸、任意造型拼接,画面均匀一致,无黑线,实现真正无缝拼接,招标人保留封装模组进行原厂检测权利;配备70寸触摸超薄显示屏1台、指挥大厅分布管理中控系统平台1套、音频扩声系统1套及会议室吊装投影机(含幕布)1套、音频扩音系统1套、16座席多媒体无纸化数字会议讨论系统1套;需按照招标人需求对指挥中心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配置。

    5.11、采购4G智能执法服务:采购100台4G智能终端、30套移动车载取证系统(含管理平台),用于单兵及执法车辆的移动布控。需接入目标县公安局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实现在指挥中心LED显示大屏上实时播放现场视频,支持定位功能。能接入公安“一案一码”系统。

    5.12、采购PDT集群通信服务:建设1套调度网管平台、1套两载频固定基站、1套移动基站,配置60套手持台。要求新建固定基站必须通过IP有线链路或E1链路与已建的赣州市公安局350兆PDT交换控制中心联网对接,实现语音、数据及控制互联互通,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5.13、采购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服务:新建100套终端特征采集设备(室外),支持将采集到的信息数据上传至管控后台,上传途径包括有线、3G/4G等。数据传输保证与赣州市公安局无线WIFI管控后台无缝对接。

    5.14、采购RD采集服务:建设10套前台采集设备(固定式),配置后台网络传输硬件及管理系统。通过前台数据采集,实现查询、分析、预警功能,为公安业务迅速提供关联信息。

    5.15、采购大数据分析查询服务:通过整合大数据资源,提高信息采集的及时性,从各个角度精准分析,迅速挖掘关联线索;通过数据建模,提高公共安全的实时预警能力。

    5.16、采购2名监控人员五年驻目标县公安局服务:监控人员主要职责为前端视频图片日常监控、查询、预警、反馈及解说工作。中标人支付工资报酬,目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员管理。

    5.17、中标人向招标人赠送300个社会三类监控点位两年服务,要求:主要安装于沿街店铺和社区,监控点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图片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涉及存储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不占用投标点位存储;监控点位具备抓拍、录像、人脸识别、人体识别、人脸对比、人员布控等实战功能,所需服务器存储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不占用投标设备清单中服务器;增加点位两年期限内的服务纳入《项目运行服务考核支付款细则》。

    5.18、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各摄像机、云存储系统、各管理平台、各软件平台、高清微距 LED 无缝显示屏和各网络设备等)、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箱、监控立杆、防雷模块等)及各子系统(包括4G智能执法系统、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系统和RD数据采集等)制造商(及制造商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五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合同期限:

    6.1、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五年(从项目验收合格次月起计算)。

    6.2、施工期限:本项目中的视频监控服务项目(包括增加的社会三类监控点位服务)、高清摄像机位置调换安装服务项目、人脸识别监控服务项目、标准卡口服务项目及铁路护路联防应急喊话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的前端部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总量70%的建设任务,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铁路护路联防应急喊话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的后台部分、社会资源接入服务项目、视频云存储服务项目、视频共享平台与视频侦查平台服务项目、数据中心服务项目、指挥中心可视化服务项目、4G智能执法服务项目、PDT 集群通信服务项目、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服务项目、RD采集服务项目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监控人员五年驻目标县公安局服务项目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招聘任务;采购大数据分析查询服务项目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启用任务。在以上任务完成期限内须同时完成传输、接电、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本项目由中标人出资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

    7、付款方式:按比重划分、五年(共60个月)平均摊分支付。分批通过验收的项目从次月起按确定的月租金标准计算服务费,据实计算服务时间。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支付上个季度的服务费)。共需支付60个月的服务费。

    8、服务方式:

    8.1视频监控服务、高清摄像机位置调换安装服务、人脸识别监控服务、标准卡口服务、铁路护路联防应急喊话视频监控服务、社会资源接入服务、视频云存储服务、视频共享平台与视频侦查平台服务项目月租金:根据新增监控前端数量计算每个监控点位的月租金。每个监控点位月租金=合同总价款(全额不计息×68%÷60÷1049(点位数)。考核细则:

    ①新增监控前端月平均在线率(每天统计一次在线率,按月取平均值)。每月平均在线率不小于99%(含)不扣款;95%(含)至99%(不含),相比99%,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实际在线点位总服务费的0.5%;90%(含)至95%(不含),相比99%,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实际在线点位总服务费的1%;90%(不含)以下,相比99%,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实际在线点位总服务费的5%。客观因素除外。由于市政工程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已验收监控点位不能提供服务的监控点位,在中断期间暂停支付服务费用,自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后,顺延服务期限。

    ②图像存储:每发现1个新增监控点位图片及视频存储时长达不到本项目规定的要求,扣除该点位当月租金。

    ③图像显示质量。根据实时图像随机抽取,发现监控图像不清晰、出现摄像机较长时间无效指向(如非视频监控员操作指向天空)、摄像机被异物遮挡的,在城区(含工业园区)12小时内、乡镇24小时内未整改到位的,扣除该点位当月租金50%。客观因素除外。

    ④发现同一监控前端连续2天未在线,扣除该点位当月租金的50%;连续3天未在线,扣除该点位当月全部租金。客观因素除外。

    ⑤增加的社会三类监控点位月平均在线率低于95%(不含)或月平均视频、图片存储时长达到承诺要求的比率低于95%(不含)的,扣除本项目当月实际在线监控点位总服务费的0.5%,客观因素除外。

    8.2数据中心服务项目月租金=合同总价款(全额不计息)×10%÷60。考核细则:

    ①数据中心主要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在 24 小时内排除的,每次扣除当月租金的2%。

    ②数据中心的声光报警失效的,每次扣除当月租金的2%。

    ③数据中心UPS不间断供电时长达不到本项目规定的要求,每次扣除当月租金的2%。

    8.3指挥中心可视化服务项目月租金=合同总价款(全额不计息)×10%÷60。考核细则:高清微距LED无缝显示屏、多媒体无纸化数字会议讨论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排除的,每次扣除当月租金的2%。

    8.4、4G智能执法服务、PDT集群通信服务、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服务、RD采集服务项目月租金=合同总价款(全额不计息)×10%÷60。考核细则:

    ①非招标人原因,4G智能终端和移动车载取证系统完好率达不到99%(含)的,扣除当月租金的2%。

    ②非招标人原因,PDT集群通信手持台完好率达不到99%(含)的,扣除当月租金的2%。

    ③项目重要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排除的,扣除当月租金的2%。

    ④非招标人或赣州市公安局的原因,PDT集群通信服务、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服务项目不能与赣州市公安局控制中心或管控后台实现互联互通的,扣除当月租金的2%。

    ⑤非招标人原因,RD采集服务项目出现服务中断超过24小时的,扣除当月租金的2%;严重影响到公安业务工作的扣除当月租金的5%。

    8.5、监控人员五年驻目标县公安局服务项目月租金=合同总价款(全额不计息)×1%÷60。考核细则:

    ①监控人员需经过目标县公安局审查。中标人须保证监控人员的稳定性,不得无故变换,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换的须无缝对接。

    ②监控人员1人严重违反公安保密纪律或管理制度、出现严重失职行为、人员断档连续超过15天的,扣除当月租金的50%;2人出现上述情况的,扣除当月全部租金。

    8.6、采购大数据分析查询服务项目月租金=合同总价款(全额不计息)×1%÷60。考核细则:非招标人原因,出现服务中断超过24小时的,扣除当月租金的5%;严重影响到公安业务工作的扣除当月租金的50%。

    8.7、中标人在建设、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一次扣除当月总服务费2%,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8、以上所说的客观因素主要指:不可抗力因素;因线路检修造成市电停电或外接第三方电源停电;因城市建设而拆除;其它经招标人认可的非中标人能解决的因素。

    9、验收方式:

    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中标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9.2、项目可以实行分批验收,包括初验和终验,初验原则上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15日内进行验收。

    9.3、招标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次验收,并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就修改意见二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工程。通过初验后正常稳定运行1个月后15日内进行最终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工程是否合格。

    9.4、招标人收到中标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日内既不书面提出不组织初验的理由又不组织初次验收的,或初次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初次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9.5、工程竣工最终验收通过,初次验收通过的,以初次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招标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最终通过验收日期为准。

    9.6、如在建设施工中部分监控点位因公路正在建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无法如期完工的,应将此部分监控点位纳入在不可抗力因素内,此部分监控点位竣工验收日期,以实际点位竣工数量为准,不影响总体工程的验收、付款。

    9.7、工程竣工最终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注明项目编号)所投产品的五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

    10、违约责任:

    10.1、招标人应于中标人提供验收合格的服务后,每个支付周期的第一个月上旬支付上个周期经考核后的服务费,如超过当季度第一个月月底(30或31日)后每迟划拨一天加收一天违约金,每天的违约金标准为本周期服务费的0.3%。

    10.2、如中标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按照本合同第4.10款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提到的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标人未按协议要求的规格和型号供货,出现非全新、非原装、非正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招标人有权以不合格设备的贰倍金额作为罚金进行处罚,并要求中标人重新按协议要求供物。

    1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2、培训人员:在赣州市内集中培训2人,3天。

    13、督导安装:包含。

    17、争议的解决: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8、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投标人签填中国电信集团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模板。

    19、实质性要求:以上内容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等(包括但不限于,以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为准)为实质性要求、条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以下同)。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例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国税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以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4 投标人授权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员B证;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安全员C证。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5日内,由中标人开具一个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监管的专户,且中标后5日内必须由中标人汇入1500万元人民币专款至该专户,用于本项目的货物采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因以前的履约表现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或对招标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部门限定后尚处于不得投标期限内的禁止参加。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人员、技术、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投标的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929日至201810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昌市丁公路38号江西省邮电供应工业公司办公楼2楼203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发到邮箱********9@qq.com,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02414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赣州市文清路1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信息楼四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邮电供应工业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文清路1号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编:332000 邮编:330002

联系人:俞先生联系人:陈斯、钟一鸣、倪婷、姜娜、熊宇

电话:电话:0791-********180*****117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南昌桃苑支行

帐户名称:帐户名称:江西省邮电供应工业公司

账号:账号:1502 2038 1930 0069 595

附件:

需求清单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邮电供应工业公司】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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