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管局吸污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大冶市城管局吸污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大冶市城管局吸污车采购项目需求
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依据冶财采计备【2018】0327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城管局吸污车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需求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招[2018] 394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城管局吸污车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大冶市城管局吸污车采购(详见询价文件技术参数)
4、采购预算:80万元(含车辆上牌费、车辆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方保险费用达100万)
5、采购数量: 2辆
6、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交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询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供应商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若注册地不在黄石的,须在黄石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须有相关环保公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所投产品已分别列入国家部委的汽车改装企业目录,保证能够在黄石市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他必要手续,并提供车型的完整检测报告;
6、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省厅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近六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9、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四、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10月 10日17:3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向指定邮箱********8@qq.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 1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服务需求及供应商报名表格。供应商未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需求及供应商报名表格,否决其投标资格。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五、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询价,将被列入采购机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有效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8@qq.com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询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供应商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若注册地不在黄石的,须在黄石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须有相关环保公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所投产品已分别列入国家部委的汽车改装企业目录,保证能够在黄石市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他必要手续,并提供车型的完整检测报告;
6、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省厅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近六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9、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确定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名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 11日 9时 0分 (工作时间)。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审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黄工
电话:158*****123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工
电话:********689 138*****158
地址:黄石市花湖大道金水湾8-2-901室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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