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引松办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扶余市引松办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8-6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引松办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已由扶余市政府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以扶余市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0139号)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人为扶余市引松入扶工程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100%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引松办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扶余市净水厂。

2.3 招标范围:600吨花生壳材质生物质燃料采购(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2.4 供货周期:2018年10月23日至2019年4月15日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6 采购预算:37.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经营代理商,具有能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对拟投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1(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柒仟元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引松入扶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 址:扶余市净水厂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赵云鹏、袁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物质燃料 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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