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河道整治荷花桥村沙河沿河生态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2018年度河道整治荷花桥村沙河沿河生态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2018年度河道整治荷花桥村沙河沿河生态护岸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发改局以鄞水[2018]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级补助及乡镇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云龙镇荷花桥村。
建设规模:主要范围包括河道护岸建设,河道主流治理中心线长411m,支流河槽段中心线长143m,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河道护岸长763m,新建园路步道长766m,埋设涵管长80m,河埠头拆建2座,河埠头新建一座,房屋外立面改造。
标段:共分1个标段;
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00万元
工程造价: *******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投标企业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指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年龄不满60周岁)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2)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只需提交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若是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3)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拒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10月15日 15 时 00 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罗蒙大厦906
联系人: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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