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功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武功县政府采购项目执行通知单(编号:WC********),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GZC-H-*******
三、采购人名称:武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咸阳市武功县普集镇人民路西段
联系方式:159*****236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武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功县普集街道办事处长青路中段财政局4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武功县普集街道办事处长青路中段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武功县普集街道办事处长青路中段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齐
电话:159*****236
集中采购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武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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