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道路提升招标公告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道路提升招标公告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道路提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正宏招[2018]09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道路提升经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办公室以长委办[201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7437元;K=1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道路提升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39743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0日17时00分00秒(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11时2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
电话:158*****38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
电话:157*****705,传真:/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长乐农商银行炉峰支行;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招标办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金福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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