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质检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二、磋商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HCZB-CG-********

2.3 项目概况:项目房屋改造面积1085.8㎡(其中实验室1013㎡,过道72.8㎡)。

2.4 采购内容:

(1)设计:本项目装修改造工程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包含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施工: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号楼、二号楼、十三号楼实验室改造,建筑外观改造,实验室相关温湿度控制设备采购安装,实验室排烟、排风设备的采购安装,实验室操作台的采购安装,网络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5工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2.6工程地点: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7本次项目投资估算价: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

2.8质量要求:(1)设计: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工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甲方和相关主管单位的认可。

(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以下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的,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即可)。

注:设计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1500平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业绩。施工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面积1500平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土建施工工程(如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的需要上述类型的指标均满足),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2.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5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1500平米及以上或建设工程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上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其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2.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015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显体现项目经理的名称,类似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1500平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土建施工工程,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云南省外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均须提供)。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白云路赢城洋楼B座4单位0502号)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

4.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0 月 17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金房宫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江岸小区盘江西路271号)。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金房宫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江岸小区盘江西路27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拓东路石家巷9号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2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赢城洋楼B座4单位0502号

联系人:阮师联系电话:********771

传 真:****-******** 邮箱:********26@qq.com">********26@qq.com

日期: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改造 质检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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