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1标段)
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1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1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环【2017】6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
(2)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9月30日9:00时至2018年10月11日18: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1、投标单位须持CA锁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报名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企业账户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我公司账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收款单位: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宁城东支行,账号:****************0022,并注明招标编号);2、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持网上报名回执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7楼10704室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领取纸质版图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9月30日09:00至2018年10月11日18: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5日 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5日 0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室(西川南路53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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