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标段一
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标段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环【2017】6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
(2)招标内容:新增日处理再生水7.7万吨 ,铺设再生水管网54.6公里;主要建设滤布滤池处理设备一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间一座、次氯酸钠消毒配套设备二套、清水池二座、输配送管线54.6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9月30日9:00时至2018年10月11日18: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2、投标单位须持CA锁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报名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企业账户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我公司账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收款单位: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宁城东支行,账号:****************0022,并注明招标编号);3、本项目不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仅要求投标人持CA锁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9月30日09:00至2018年10月11日18: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6日 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6日 0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开标室(西川南路53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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