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智慧家居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8-2020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智慧家居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8-2020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智慧家居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8-11-04D-2018-D-C1242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智慧家居安防设备,预估量为1500台。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实施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包含五个地市)。
1.3项目预算:42万元(不含税)人民币,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
1.4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框架金额达到上限止。以上预算金额为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5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应答限价:应答人的不含税单价不超过280元/台。
1.8本项目设置功能测试环节:须提供智慧家居安防设备,应答人须在2018年10月19日当天送达且送达时间为应答截止时间前,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选应答方的参与测试的智慧家居安防设备。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3、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应答。
2.5、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框架协议的签订日期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的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还须提供订单复印件;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6、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请应答人附上本单位2017年度的年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其他财务证明资料)。
2.7、功能要求:本项目设置功能测试环节,应答人的参选设备必须满足测试的各项指标要求,具体测试指标详见附件1。
2.8、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答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的服务中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9、不属于中国联通黑名单库在库单位。
2.10、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1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比选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步骤见微信公众号“公众服务”——“微信报名”——“操作指引”)
4.2.2、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①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加盖单位公章)、③汇款凭证(如微信支付则无需上传)。
微信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文件将于系统审核报名成功的当日发送至购买人微信登记的邮箱。
4.2.3、免责声明: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购买的唯一渠道,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项目报名、支付的信息,其他微信公众号的微信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
5.1.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9时00分;
5.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1室(-603会议室)。
5.1.3、应答文件文件包含内容:应答文件《商务技术分册》正本1份、副本2份,《经济分册》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要求:纸质版应答文件的内容须与U盘内电子版的内容保持一致,且密封完好)。
说明: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比选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2、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募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电话:182*****871
项目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报名电话:182*****871
报名邮箱:182*****871@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21
(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账号后七位为“年份(18)”+“采购代理编号的后五位”,请应答方仔细核对!)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8.附加项
无。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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