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及伴随服务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及伴随服务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一标段),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招标人为长兴县吕山乡胥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浙江省长兴县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吕山乡胥仓村 2.3招标范围:主要为拖拉机、打捆机、搂草机、夹包机、缠膜机等秸秆综合利用设备的采购、运输、培训、安装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合同估算价:大写贰佰叁拾万元,¥230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秸秆综合利用设备供货能力的经销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农业机械销售相关内容)。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8年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吕山乡胥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吕山乡胥仓村 地 址:长兴格兰国际广场16楼A座 邮 编: 313105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陈工联 系 人: 刘 工 电 话: 159*****698电 话: ****-******* 2018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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